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管理辦法》(國中醫藥繼教委發〔2007〕2號)要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 />
國中醫藥繼教委發〔20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管理辦法》(國中醫藥繼教委發〔2007〕2號)要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組織有關專家對2014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申報項目進行了審定?,F將審定通過的1076項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予以公布(見附件),并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普通項目兩類。重點項目經報備案后,可在下一年度再次執行。普通項目僅在當年度執行,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 二、各項目主辦單位舉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要確保有優秀的師資授課,加強過程管理,取得項目實施成效。 (一)學分證書申領。項目實施前15個工作日內,將項目的開班通知以附件形式通過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網絡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網絡管理系統”),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同時完成學分證書的申領。 (二)執行情況報送。在項目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將執行匯報、授課安排、學員調查表、項目總結、學員信息及教材講義等相關材料,通過網絡管理系統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否則,在網絡管理系統內將無法查詢到該項目學分證書的相關信息。 三、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繼續教育學分管理的通知》(國中醫藥發〔2009〕10號)精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對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學分證書進行統一印制和免費發放。各項目主辦單位要按照相關要求,認真做好學分證書的編號、登記等管理工作。 四、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基地在保證承擔項目質量的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基地自身建設,充分發揮中醫藥繼續教育基地的示范作用。 五、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直報單位要加強對中醫藥繼續教育基地、各項目主辦單位的指導和督查,將本?。▍^、市)和本單位的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工作總結、《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匯總表》、《未執行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延期申請表》,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通過網絡管理系統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六、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將會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適時對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抽查和評估,并將考評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項目申報的審定指標之一。 七、此通知同時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http://www.satcm.gov.cn)上發布。 聯 系 人:曾興水 聯系電話:010—59957647 電子郵箱:scjjc@satcm.gov.cn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 郵政編碼:100027
附件:1.2014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重點項目 2.2014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普通項目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