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辦人教發〔2015〕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傳承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探索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經驗傳承和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的有效方法及培養模式,我局將組織開展2015年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制定了《2015年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方案》是組織開展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的指南和依據,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并貫徹執行。
二、2015年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僅為在縣級中醫醫療機構從事中醫臨床工作的老中醫專家建設工作室。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做好老中醫專家的遴選推 薦工作,根據《2015 年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名額分配表》(附件1),按照1:1.2的比例,審核確定擬入選的老中醫專家名單、進行排序并公示。
三、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于2015年8月17日前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5年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書》(一式3份)(附件2)、《2015年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3)報送至我局人事教育司,將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scjjc@satcm.gov.cn。
四、《申報書》及相關表格可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http://www.satcm.gov.cn/)下載。
五、在執行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與我局人事教育司師承繼教處聯系。
聯 系 人:曾興水
聯系電話:010—59957647
電子郵箱:scjjc@satcm.gov.cn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15年7月28日
2015年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傳承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探索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經驗傳承和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的有效方法及培養模式,2015年將在全國縣級中醫醫療機構遴選一批基層老中醫專家開展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為做好項目的建設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
在全國31個省(區、市)遴選200位基層老中醫(含民族醫,下同)專家,為其建設規范的具備較好條件的工作室,整理、傳承基層老中醫專家學術經驗,培養基層中醫藥人才,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
二、建設周期
建設周期為3年。
三、遴選條件
(一)老中醫專家遴選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縣級中醫醫療機構從事中醫臨床工作的在崗在職或返聘人員;
2.從事中醫臨床工作30年以上,其中在基層從事中醫臨床工作20年以上(時間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時間截止點下同);
3.具有豐富獨到的中醫臨床經驗,療效顯著,日均門診量明顯高于同行,縣域外患者就診量不低于10%,患者認可度和滿意率超過90%,具有較高聲譽,得到同行公認;
4.醫德醫風好,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每周臨床2.5個工作日以上,保證完成繼承帶教任務。
(二)工作室團隊組成條件。
1.工作室團隊由老中醫專家本人、工作室負責人和繼承人等人員構成,原則上不超過10人。
2.工作室負責人由老中醫專家推薦認可,要求從事中醫臨床工作10年以上,具有較高的臨床水平、較強的綜合管理與溝通協調能力。可由老中醫專家本人或繼承人兼任。
3.繼承人不少于6人,其中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和2名鄉鎮衛生院中醫人員,由縣級衛生計生管理部門及依托單位在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的指導下,組織遴選確定。
(三)工作室依托單位基本條件。
1.原則上為縣級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
2.明確有專人負責協調工作室建設,積極支持、協助工作室與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建立對口指導聯系。
3.能夠為工作室建設提供以下工作條件。
(1)老中醫專家臨床經驗示診室。面積不小于15m2,在場所安排、環境布置、物品擺放等方面充分體現中國傳統文化和中醫藥特色元素。
(2)老中醫專家臨床經驗示教室。能同時滿足數十人觀摩、研討老中醫專家的診療示教活動,并設置專門的區域存放、展示老中醫專家臨床醫案、處方、論文等原始資料。
四、遴選程序
(一)名額分配原則。
根據各省(區、市)縣級中醫醫療機構的數量,按比例進行分配。
(二)遴選程序。
1.符合條件的老中醫專家本人申請,填寫《2015年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書》(附件2),經依托單位審核同意后,逐級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
2.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按照1:1.2的比例,審核確定擬入選的老中醫專家名單并進行排序,公示后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審核確定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專家名單,予以公布。
五、建設任務
(一)傳承建設。
1.收集整理資料。收集整理老中醫專家醫案、處方、學習筆記、讀書臨證心得、論文等原始資料,建立老中醫專家臨床經驗資料庫。
2.總結提煉老中醫專家臨床經驗,形成至少1個相應的臨床診療方案、經驗方或技術方法。
(二)人才培養。
1.培養繼承人。采取臨床跟師帶教、指導典籍研讀和理論學習等方式,免費培養6名以上繼承人,較好地掌握老中醫專家的臨床經驗,提高療效。每名繼承人每月跟師時間累計不少于4個工作日、撰寫2篇跟師筆記、1篇與老中醫專家臨床經驗相關的醫案或臨床經驗運用心得。老中醫專家對繼承人的跟師筆記、臨床心得等相關學習資料進行認真批閱和點評。
2.舉辦學習交流活動。圍繞老中醫專家臨床經驗,每季度組織開展1次學習、交流、討論等人才培養相關活動,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活動參加人數不少于10人。
3.開展巡診帶教活動。與1個鄉鎮衛生院、2個村衛生室建立對口指導聯系,有條件的可建立相應的工作站。定期到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開展診療、帶教工作,重點指導1名以上鄉鎮衛生院中醫人員、2名以上鄉村醫生解決臨床實際問題。每年巡診活動次數不少于6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1個工作日。
4.參加集中理論培訓。組織繼承人參加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主辦的不少于1次的集中理論培訓,學習中醫典籍、經方、中藥實踐技能等內容。
(三)制度建設。
制定工作室建設計劃,建立日常管理、經費使用、學習交流、跟師帶教、巡診等管理制度,保障工作室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經費安排
中央財政安排每個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專項資金25萬元,建設200個工作室,共計5000萬元;地方財政按照1:1的比例進行配套。重點用于培養繼承人、開展巡診帶教活動、購買學習用品、帶教經費等。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要共同制定專項經費管理辦法。
七、組織管理
(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制定實施方案、建設任務、年度考核及驗收標準,組織開展項目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總結工作。
(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指導依托單位、工作室開展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集中理論培訓,負責本省區工作室的年度考核等過程管理、經費管理、驗收總結等。
(三)依托單位為工作室建設提供人力、財力、場地、設備等各方面的支持,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與日常管理,每季度對工作室運行情況、繼承人跟師情況、老中醫專家開展巡診帶教情況等進行檢查督導。
(四)老中醫專家負責臨床經驗傳承、繼承人培養及對口鄉鎮衛生院中醫人員、鄉村醫生的指導帶教工作。工作室項目負責人為項目建設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建設任務的落實和建設目標的實現,合理分配、統籌使用項目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