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的過程管理,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國中藥特色技術" />
國中藥人教教育便函〔2015〕2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 為加強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的過程管理,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實施方案及管理辦法的通知》(國中醫藥辦人教發〔2014〕39號)要求,我司將組織開展年度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2014年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培養對象。 二、考核方式 主要采取培養對象專題報告,并結合平時考核、游學輪轉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三、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培養對象的專題報告水平、平時表現及游學輪轉情況。 四、考核時間 具體考核時間由各省(區、市)及有關單位自行確定,要求于2016年1月25日前完成。 五、考核程序 (一)培養對象自我總結,參照參考樣式(附件1),撰寫《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培養對象年度專題報告》(以下簡稱專題報告),并將專題報告、各基地學習報告、平時學習心得或讀書筆記等原始學習資料報送所在單位。 (二)培養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平時考核,收集匯總培養對象專題報告等相關材料,填寫《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平時考核表》(附件2),報送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 (三)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 1、組織召開培養對象專題報告會,每個培養對象利用15-20分鐘時間進行專題報告匯報。專題報告會可邀請本省區的中藥專業技術人員旁聽,學習推廣中藥特色技術。 2、邀請3名以上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中藥專家組成專家組,通過聽取專題報告、查閱原始學習資料等方式,根據《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年度考核表》(附件3),進行評分。 3、根據培養對象考核結果,填寫《2014年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年度考核情況匯總表》(附件4),報送我司。 六、考核要求 (一)年度考核是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的重要管理環節,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培養對象及其所在單位所提供的各項資料要做到真實可信。 (二)年度考核結果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60分以上為合格,不滿60分者為不合格。根據《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實施方案》要求,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退出。 (三)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于2016年1月31日前將《2014年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年度考核情況匯總表》報我司。 (四)此通知同時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http://www.satcm.gov.cn)上發布。在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司師承繼教處聯系。 聯 系 人:付耕南 曾興水 聯系電話:010—59957647 電子郵箱:scjjc@satcm.gov.cn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