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加強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我局2" />
國中醫藥人教教育便函〔2016〕1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為貫徹落實《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加強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我局2016年將繼續開展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為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專家遴選基本條件(一)第1-5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高年資的指導老師優先;(二)有豐富、獨到的中醫藥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醫德高尚,在一定區域或領域內被業內認可,在群眾中享有盛譽;(三)身體健康,能夠堅持中醫臨床實踐,并積極開展學術傳承活動和培養后繼人才工作。二、工作室團隊及負責人應具備條件(一)工作室團隊由名老中醫藥專家本人、工作室負責人,中醫臨床、計算機軟件及信息網絡等多學科工作人員組成,人員年齡、專業和職稱結構應相對合理,規模適當;(二)工作室負責人應熱愛中醫藥學術傳承工作,與名老中醫藥專家專業一致,并由專家本人推薦認可,具備高級職稱,在中醫臨床工作10年以上(時間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三)工作室負責人及成員應優先考慮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或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三、工作室依托單位基本條件(一)原則上為地市級以上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少數規模較大、實力較強的縣級中醫醫院可適當放寬條件。(二)單位領導重視,能夠為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三)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為中央轉移地方支付項目,中國中醫科學院及北京中醫藥大學需由項目依托單位自行解決建設經費。四、遴選程序(一)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根據本省(區、市)的具體情況,按照名額分配(附件1)和遴選要求,做好組織推薦工作。(二)申報單位填寫《2016年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表》(附件2),一式2份,加蓋公章后,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三)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并排序,將《2016年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表》、《2016年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3)各一式1份,于2016年8月15日前寄送至我局人事教育司,并將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scjjc@satcm.gov.cn。(四)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依據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的申報情況進行審核確定。五、聯系方式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師承繼教處聯 系 人:曾興水 鄒來勇聯系電話:010—59957647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郵政編碼:100027電子郵箱:scjjc@satcm.gov.cn
附件: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