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申報2022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的通知》(國中醫藥繼教辦發〔2021〕1號)要求,現將1308項2022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附件1、附件2)予以公布,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主辦單位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管理的通知》(國中醫藥繼教辦發〔2015〕1號)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和規范管理,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項目通過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管理系統(網址http://zyjjgl.org.cn,以下簡稱“管理系統”)進行管理。
(一)項目實施前10個工作日內,主辦單位登錄管理系統,上傳開班通知及培訓日程安排表,申請電子版學分證書編號。
(二)項目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主辦單位將《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學員信息登記表》(附件3,以下簡稱《學員信息登記表》)及項目執行情況相關材料上傳至管理系統。如未按要求上傳項目執行情況,則暫停該項目負責人下一年度申報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資格。
(三)《學員信息登記表》上傳至管理系統后,將同步生成電子版學分證書,學員可根據需要自行注冊登錄系統進行查詢打印。
三、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直報單位要加強對主辦單位實施過程的管理,提高項目質量。根據《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抽查評價表》(附件4)、《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學員調查表》(附件5)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抽查監管。抽查項目數不得低于舉辦項目總數的10%;項目數在10項以內的,抽查1項,并將抽查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項目申報的審定指標之一。
四、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開展飛行檢查。飛行檢查不合格的項目,將暫停該項目負責人下一年度申報資格。
五、項目主辦單位可按照申報內容及學時數,采取線上方式開展培訓,于開班前10個工作日填寫《2022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線上培訓申請表》(附件6),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審核。
六、本年度公布項目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
七、此通知同時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http://www.satcm.gov.cn)上發布。其他未盡事宜,請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郭希勇 周艷杰
聯系電話:010—84130490(傳真)
電子郵箱:xhscjjb@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櫻花園東街甲4號
郵政編碼:100029
附件:1.2022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備案項目.xlsx
2.2022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年度項目.xlsx
3.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學員信息登記表.docx
4.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抽查評價表.docx
5.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學員調查表.docx
6.2022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線上培訓申請表.docx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