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教育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評選表彰中醫藥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國中醫藥人教函〔2016〕86號)要求,經逐級推薦和評審,并報中醫藥高等學校教學名師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擬授予丁櫻等60人中醫藥高等學校教學名師榮譽稱號并進行表彰,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公示期間,如對擬表彰對象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信函、傳真等形式向中醫藥高等學校教學名師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信函以寄發日郵戳為準)。反映情況要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方式。 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方式 電 話:(010)59957642 59957645 傳 真:(010)59957648 電子郵箱:xtc407@163.com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100027)
中醫藥高等學校教學名師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