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加強古籍整理、出版、研" />
國中醫藥科技中醫便函〔201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加強古籍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的重點任務,推進中醫藥古籍保護工作在“十二五”期間深入、扎實地開展,現將文化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古籍保護工作的通知》(文社文發〔2011〕12號)轉發給你們,請及時將文件通知本省市區內中醫藥古籍館藏單位,學習領會文件精神,貫徹落實文件要求,并結合實際工作積極開展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有關省局重點結合2010年公共衛生專項資金中醫藥古籍保護與利用能力建設項目和民族醫藥文獻整理和適宜技術篩選推廣項目實施,切實做好中醫藥古籍和民族醫藥古籍文獻的保護與研究工作。 二、請你們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為開展中醫藥古籍普查、古籍人才隊伍建設以及中醫藥古籍的科學保護與有效利用等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在“十二五”期間進一步推進中醫藥古籍保護與利用工作。 工作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局科技司。 聯系人:中醫科技處 陳榕虎 王思成(010-59957709)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