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和《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提出的重點任務,加強" />
國中醫藥發〔2007〕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有關單位: 為落實《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和《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提出的重點任務,加強中醫藥科研基地建設,開展體現中醫藥特點的研究,增強中醫藥創新發展能力,提高中醫藥臨床療效和服務水平,我局在認真研究、廣泛調研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決定在“十一五”期間實施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 現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建設標準》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命名原則》印發給你們,請及時組織你省(區、市)有關科技管理和科研人員認真學習討論,領會精神,并按照管理暫行辦法中提出的申報條件及其他文件的相關要求,組織基本符合條件的研究室進行申報準備。為便于大家正確領會精神,掌握要領,做好申報工作,我們初步定于8月中下旬召開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說明會,請認真收集大家在學習討論、準備申報過程中的問題,在說明會上可以一并進行解答和討論。說明會之后再請各省(區、市)按照限額進行申報,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本文附件電子版請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www.satcm.gov.cn)自行下載。
附件: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2.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建設標準
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命名原則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