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中醫藥科技支撐條件平臺的作用,促進中醫藥科研實驗室之間的學術交流,提高實驗室專業技術水平,向社" />
國中醫藥科技中藥便函〔2010〕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處、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 為充分發揮中醫藥科技支撐條件平臺的作用,促進中醫藥科研實驗室之間的學術交流,提高實驗室專業技術水平,向社會提供規范、開放的技術服務,我局擬建設中醫藥科研實驗室信息交流平臺(以下簡稱信息交流平臺)。信息交流平臺依托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研管理系統,面向各級中醫藥科研實驗室,展示各實驗室基本情況,提供有關中醫藥科研實驗室的管理和業務等信息服務。為全面收集各中醫藥科研實驗室基本信息,盡快完成信息交流平臺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驗室基本信息填報 (一)本次實驗室基本信息填報范圍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09年公布的中醫藥科研三級實驗室。 (二)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中國中醫科學院負責組織所轄三級實驗室信息填報工作,匯總審核轄區內中醫藥科研三級實驗室填報的內容,并將審核合格的實驗室名單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司。 (三)實驗室依托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中醫藥科研三級實驗室信息填報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填報及上傳內容。 (四)中醫藥科研三級實驗室負責人按要求填報本實驗室相關信息。 二、信息填報要求 (一)實驗室基本信息填報應客觀、準確,請勿缺項。 (二)信息填報內容及方法請登錄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下載。 (三)我司將以密函將各實驗室登錄權限密碼發至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及中國中醫科學院,請各單位及時領取并妥善管理。 (四)信息填報時間:2010年6月1日至6月28日。 三、信息交流平臺的應用與管理 (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通過信息交流平臺發布實驗室建設相關的管理信息、工作動態以及有關通知等。 (二)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中醫藥科研三級實驗室可在信息交流平臺工作信息專欄交流相關信息。如有益的做法、探索性舉措、重要工作進展和問題、建議等。 (三)應用信息交流平臺要強化保密意識,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及規定。上傳的信息要經相關負責人審核確認。 各地在填報信息和交流平臺應用中的有關問題,請及時與我局科技司聯系。各地已評估公布的中醫藥科研二級實驗室名單,請同時報我局備案。 聯系人:科技司中藥科技處 邱岳 電 話:010-65952242 附件:中醫藥科研實驗室信息交流平臺使用說明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