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申報國家中藥標準化項目的通知》(國中醫藥辦科技函〔2015〕125號)要求,按照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于2015年10月28-29日對國家中藥標" />
國中醫藥科技中藥便函〔2015〕13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申報國家中藥標準化項目的通知》(國中醫藥辦科技函〔2015〕125號)要求,按照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于2015年10月28-29日對國家中藥標準化重點品種項目進行初評,現對參加初評工作的評審專家名單進行公布。 課題申請者不得進行影響項目獨立、客觀、公正評審的任何活動,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評資格。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司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