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機黨組〔2011〕1號
關于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開展2010年度
局基層滿意公務員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直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
為扎實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展的“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開展的“創建文明機關,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和我局開展的學習型組織、服務型機關、和諧團隊“三項建設”的不斷深入,教育和引導公務員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不斷強化服務意識,時刻心系基層,努力服務基層,進一步加強局機關作風建設、和諧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促進機關黨建工作更好地服務促進科學發展,根據去年初工作部署,經研究決定,繼續采取由直屬單位推薦的辦法,開展“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基層滿意公務員”評選工作。現將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范圍:局機關在崗公務員。
2、程序:由各直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組織推薦上報人選,局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會同人事教育司綜合評審,報局領導審批。
3、名額:各單位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最多可以推薦5名人選,其中本單位業務主管司辦的人選最多不超過3名。
4、填表:對每位被推薦的局基層滿意公務員人選,各填寫一式2份《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基層滿意公務員推薦表》(見附件),并對所推薦人選排序上報。
二、評選條件
根據《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獎勵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確定以下評選條件。
1、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衛生和中醫藥方針政策,忠實履行國家公務員的義務,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遵守憲法和法律,正確行使職權,嚴格依法行政,政策水平高,行政效能好,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3、愛崗敬業,忠于職守,服務意識強,積極參與“三項建設”,心系基層,服務基層,能夠認真聽取基層意見和建議,努力為基層單位和群眾辦實事,辦事效率高,基層滿意;
4、其他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5、調任工作未滿6個月的領導干部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不作為評選推薦人選。局正司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評選推薦人選。
三、其他有關要求
1、各直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組織廣泛醞釀,認真推薦人選,確保評選工作順利進行,協助局機關推進“三項建設”。
2、請于2011年2月25日前,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基層滿意公務員推薦表》報送局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未推薦人選的,應在《推薦表》“推薦理由”一欄中注明不推薦理由。
聯系電話:59957730 59957731
聯 系 人:陳夢生 劉 燦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直屬機關黨委 人事教育司 辦 公 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