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創先發〔2012〕1號
關于開展全國中醫藥系統創先爭優活動
通報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自2010年4月中央部署在全國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以來,全國各級中醫藥行政部門高度重視,結合中醫藥工作實際,加大指導工作力度,扎實推進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取得明顯成效,得到中央領導同志充分肯定和社會各界廣泛好評。為表彰在創先爭優活動開展以來中醫藥系統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鼓舞士氣,推動工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決定,對在全國中醫藥系統創先爭優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通報表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報表彰范圍和名額
(一)范圍
全國中醫藥系統中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黨務工作者、基層黨組織均可參加評選。
(二)名額
全國中醫藥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先進集體100個;
全國中醫藥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先進個人200名;
全國中醫藥系統創先爭優活動指導工作先進個人100名。
(具體名額分配詳見附件一)
二、表彰條件
(一)全國中醫藥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先進集體
1、領導班子好。
2、黨員隊伍好。
3、黨建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好。
4、工作局面好。
5、群眾反響好。
6、基層黨組織成立滿3年。
(二)全國中醫藥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先進個人
1、堅持做到“五帶頭”。一是帶頭學習提高;二是帶頭爭創佳績;三是帶頭服務群眾;四是帶頭遵紀守法;五是帶頭弘揚正氣。
2、在中醫藥系統工作滿3年以上的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
(三)全國中醫藥系統創先爭優活動指導工作先進個人
1、在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中,組織本系統、本單位黨組織開展活動有特色,得到上級黨組織的肯定和廣大黨員群眾的認可;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能夠率先垂范,團結和帶領黨員群眾作出優異成績。
2、符合先進個人的標準,從事專職黨務工作時間滿2年、兼職黨務工作時間滿3年的專兼職黨務工作者。
三、推薦形式
全國中醫藥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先進集體和個人通報表彰對象的推薦工作由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醫藥創先爭優活動指導(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可以在去年進行的“全國中醫藥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評選推薦工作基礎上,按照名額分配,將候選人(集體)推薦表(附件二、三、四)一式3份、評選及公示情況報告和先進事跡電子稿(文字控制在2000字以內)統一報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局活動辦)。
四、評選時間安排
2012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組織推薦評選;7月中旬組織公示;7月下旬上報;8月份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將召開大會對全國中醫藥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
五、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要將這次通報表彰工作作為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內容,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確保活動有序開展。
2、嚴肅認真、公正推薦。各地中醫藥系統創先爭優活動指導(領導)小組要早部署、早安排,精心組織,嚴格按照標準進行評選,確保通報表彰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公開性。要把通報表彰工作與推動創先爭優、“三好一滿意”活動的深入開展結合起來,與深化醫改結合起來,與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結合起來,與推動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結合起來,確保取得實效。
3、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把通報表彰工作作為深入學習身邊典型的有利契機,營造“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先進、趕超先進”的濃厚氛圍。局活動領導小組將組織行業新聞媒體大力宣傳中醫藥系統先進典型的先進事跡。各地也要采用計算機網絡及新聞媒體等黨員、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宣傳受到通報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的事跡,激勵廣大黨員干部立足崗位,奮發向上,創造新業績。
4、確保質量、準時上報。本次通報表彰工作涉及面廣,層次較多,請各地堅持實事求是,保證推薦質量。要真正把在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在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在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評選出來,同時按照要求,于2012年7月27日之前,將推薦、評選、公示情況報告及候選人(集體)推薦表等規定材料報至局活動辦。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直屬機關黨委聯系人:陳夢生 劉 燦
聯系電話:010-59957730、59957731
傳 真:010-59957732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
郵政編碼:100027
附件: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
(局黨組代章)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