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組織做好2023年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的通知》,明確適宜技術推薦遴選、適宜技術評審和質控、適宜技術推廣培訓等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各級中醫(蒙醫)醫療機構深入研究、挖掘、整理本地區常見病、多發病的中醫藥(蒙醫藥)特色診療適宜技術,綜合評估其安全性、有效性、適用性,遴選推薦符合推薦要求的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各盟市、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年度推薦項目不少于六類10項。自治區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從國家《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手冊》系統叢書中篩選適宜在自治區推廣使用的中醫藥適宜技術,每類篩選8~10項,一并推薦到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推廣質控中心。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推廣質控中心組織專家對推薦上報的適宜技術進行評審,開展安全性、有效性、適用性評價和質量控制。
同時要求,自治區級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中心要組建師資隊伍,制定年度全區適宜技術骨干師資培訓計劃,各盟市衛生健康委組織選派骨干師資參加自治區培訓;盟市級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指導中心要對本地區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推廣質量進行指導和規范管理,培訓旗縣級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師資;旗縣區級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要全面開展對基層中醫藥(蒙醫藥)人員的適宜技術推廣培訓工作。各旗縣區級中醫(蒙醫)醫院要全部成立基層指導科,配備至少兩名專職工作人員,主要負責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指導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