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5個方面19項措施,提高群眾獲取中醫醫療服務便捷度,拓寬參保患者用藥渠道,降低參保群眾醫療費用負擔,滿足群眾多元化中醫服務需求。
《意見》提出,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中藥零售藥店、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護理院和養老機構內設中醫醫療機構等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將符合條件的醫保定點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
《意見》要求,加強中醫藥服務價格管理,加快新增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立項審核,對填補寧夏空白、創新性的新增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開辟審核綠色通道,促進中醫醫療新技術進入臨床應用。優先將功能療效明顯、患者廣泛接受、特色優勢突出、體現技術勞務價值、成本和價格明顯偏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調價范圍。同時積極建立中藥優質優價形成機制。
《意見》明確,根據寧夏中醫藥發展實際情況,按規定程序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優先納入醫保藥品目錄。根據臨床需要和基金承受能力,將使用廣泛、療效確切,體現中醫特色優勢的中醫診療項目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在重大疫情中,對于符合疫情診療規范的中醫藥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意見》提出,推進符合中醫特色的復合多元付費方式。在開展按病種付費改革地區,遴選符合條件的中醫病種,適當給予分值傾斜。對康復醫療、安寧療護等需長期住院治療的中醫優勢病種,可按床日付費。探索在符合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按人頭付費,逐步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內涵,將適宜在基層醫療機構開展的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家庭醫生簽約內容。支持定點中醫醫療機構按規定開展“互聯網+”中醫藥服務,實現線上、線下醫療服務同等支付政策和中醫藥服務費網上支付。
《意見》要求,強化醫保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將中醫用藥和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等納入基金監管日常稽核、自查自糾和抽查復查“三個全覆蓋”。各地醫保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有關工作,深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為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作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