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將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顆粒等14種醫療機構制劑和青石顆粒等6種中成藥,臨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支付范圍,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
此次臨時納入的藥品按乙類藥品管理,自付比例為10%,金蒡清疫顆粒等14種醫療機構制劑,按照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調劑范圍使用的,其調劑使用的藥品費用可納入醫保支付。
下一步,河南省醫保局將持續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持續加大對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支持力度,爭取將更多群眾急需、急用的中醫中藥納入醫保支付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