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醫療機構中藥制劑調劑使用管理的通知》,圍繞醫療機構中藥制劑調劑使用規范使用、支持政策、監督管理、科技創新等四方面提出規范化管理政策。
在推進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科技創新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快科研攻關,推進中醫防治常見病、多發病、重大疾病技術研究,積極推動中藥制劑向中藥新藥轉化。推動中藥制劑研制,加強以黑龍江道地、大宗中藥材為主要原料的中藥制劑開發,推進古代經典名方研發和新藥轉化。對于來源于經驗處方的中藥制劑優先納入調劑使用目錄。
在規范醫療機構中藥制劑調劑使用方面,《通知》提出,鼓勵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調劑使用申報,明確配送方式由調入方與調出方自行協商,可自行配送或委托第三方配送,明確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實行自主定價。
在支持醫療機構中藥制劑調劑使用發展方面,《通知》提出,支持建設區域中藥制劑中心,探索開展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研發、委托配制等服務,建立中藥制劑共享配送中心,借助“互聯網+”“物聯網”等新業態,提供中藥制劑調劑使用等服務。同時完善醫保政策,相關部門批準調劑使用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已納入基本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按乙類藥品管理,由個人賬戶支付。
在加強醫療機構中藥制劑調劑使用的監督管理方面,《通知》提出,要推進不良反應與療效評價系統使用,鼓勵醫療機構開展臨床評價,探索建立與中藥臨床定位相適應、體現其作用特點和優勢的療效評價標準,引入真實世界證據用于中藥制劑再評價。同時,要加強醫療機構中藥制劑調劑使用協同管理,以部門聯動帶動服務優化。
據了解,《通知》結合黑龍江省醫療機構中藥制劑調劑工作實際,經醫療、法律等多行業專家學者反復研討形成。《通知》的印發,對推進“健康中國”建設,逐步構建完善的藥品供應政策體系,保障黑龍江人民用藥安全和用藥需求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