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醫保局印發《關于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管理范圍,將適宜的中藥和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意見》提出,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中醫(含中西醫結合,下同)醫療機構、中藥零售藥店等按規定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范圍,提升中醫醫療機構區域輻射力。開展互聯網診療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按規定與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簽訂補充協議后,將其提供的“互聯網+”中醫藥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意見》明確,支持將國家醫保談判藥品中臨床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強的中成藥納入江西省“雙通道”藥品管理范圍。重點支持江西省樟樹幫、建昌幫等具備傳統炮制特色的“贛味”道地飲片按程序納入江西省醫保支付范圍。重點支持醫療機構依托傳統經典名方研制的療效顯著、優勢突出的中藥制劑納入江西省醫保支付范圍。優先支持將熱敏灸等療效確切、體現中醫特色優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和通過適宜新技術等新增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按程序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意見》明確,要完善中藥和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政策,優化現有中醫價格項目,常態化受理新增中醫服務項目申請,豐富中醫價格項目,醫療機構炮制使用的中藥飲片、配制的中藥制劑實行自主定價。完善適合中醫藥特點的待遇支付政策,完善適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支持基層醫療機構提供中醫藥服務。進一步提高中醫藥機構醫保基金使用效益,可加大預算管理總額中中醫醫療機構權重,重點向以中醫藥診療收入為主的中醫醫療機構傾斜。同時加大醫保政策宣傳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