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推進中藥飲片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明確在2022年年底前,鼓勵全省中藥飲片生產管理完成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實現中藥飲片“來源可查、去向可追、風險可控、責任可究”,有效提升中藥飲片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針對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通知》明確,企業依法承擔中藥飲片追溯系統建設的主要責任。2022年8月底前完成追溯體系建設,對生產的中藥飲片實行賦碼追溯。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可以自建追溯系統,也可以采用第三方技術機構提供的追溯系統。應根據《藥品追溯碼編碼要求》對其生產飲片的各級銷售包裝單元賦碼,并做好各級銷售包裝單元藥品追溯碼之間的關聯。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督促下游錄入上傳追溯數據。同時,向監管部門提供追溯數據,為消費者提供藥品追溯信息查詢服務。
針對中藥飲片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和醫療機構,《通知》明確,中藥飲片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和醫療機構應當配合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建設藥品追溯系統,并向追溯系統提供經營、使用環節追溯數據,保障上下游追溯數據的有效串聯。2022年9月底前,所有批發企業和零售連鎖總部完成對中藥飲片實行掃碼追溯管理。2022年11月底前,所有零售藥店完成中藥飲片掃碼追溯管理,做到逢碼必掃。
《通知》還細化了福建省藥監局和各市、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責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