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醫療保障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于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發揮醫療保障制度優勢,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意見》提出,支持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少數民族醫)醫療機構、中藥零售藥店等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護理院和養老機構內設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將符合條件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將依托中醫醫療機構開設的互聯網醫院提供的“互聯網+”中醫藥服務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意見》提出,推進符合中醫特色的復合多元付費方式。分批遴選中醫特色明顯、治療路徑清晰、費用穩定的中醫優勢病種,制定臨床路徑,合理確定支付標準,實行單病種付費,鼓勵實行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支持定點中醫醫療機構按規定開展“互聯網+”中醫藥服務,實現線上、線下醫療服務同等支付政策。開通醫保移動支付功能,實現參保人員“互聯網+”中醫藥服務費網上支付。
《意見》提出,將更多中醫醫療服務項目、中藥納入醫保目錄。根據臨床需要和基金保障能力,將臨床使用廣泛、功能療效明顯、優勢突出的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在重大疫情中,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診療方案中的中成藥、中藥飲片、中醫診療項目以及經省藥監部門批準或備案的專用方劑,按照國家及江蘇省相關規定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意見》提出,加強中醫藥服務價格管理。健全中醫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機制。加快中醫診療創新技術進入臨床應用。健全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分批、分類調整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優先調整技術水平和傳承價值高、療效確切、優勢明顯的適宜技術的中醫服務項目,合理拉開技術等級差價。推動中醫與西醫醫療服務價值趨同,部分中醫項目實行與西醫同類項目同質同效同價。進一步放開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較強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