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常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于文明帶來《關于從國家戰略層面建立健全適合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評價指標體系和制度機制的提案》,建議從國家戰略層面,對法律制度、政策制度、管理體制、評價體系等進行系統性謀劃和整體性推進,建立與現代教育、科學、醫學、藥學、產業、知識產權等制度銜接,并行又獨立存在的體現中醫藥規律和特點、突出中醫藥特色優勢的方法學、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形成傳統與現代并立的話語體系。
在2016年召開的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著力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建立健全中醫藥法規,建立健全中醫藥發展的政策舉措,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適合中醫藥發展的評價體系、標準體系。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頒布。隨著中醫藥法規、中醫藥發展的政策舉措不斷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評價體系、標準體系建設不斷推進,中醫藥發展的頂層設計進一步得到完善,初步形成了法律法規、政策舉措、管理體制、評價體系等制度框架。
于文明表示,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這就要求我們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和作用,積極融入健康中國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貢獻。”
但令于文明擔心的是,當前還存在中醫藥特色優勢淡化,在管理模式、運行機制、評審評價等方面借鑒現代科學和現代醫學的制度設計,在服務運行、機構管理、人才培養、科研評價等方面沒有充分體現中醫藥的特點和規律等問題,需要在制度機制層面研究解決。
在于文明看來,建立健全適合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評價指標體系和制度機制,也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的重要論述和“四個建立健全”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破解中醫藥發展難題,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的重要任務。
基于此,于文明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完善適合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法律制度。加強對《中醫藥法》執法檢查和實施情況的調研,認真總結各地貫徹落實《中醫藥法》好的經驗做法和存在問題。開展《中醫藥法》相關制度評估,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中醫診所備案、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等相關制度。
二是落實適合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政策機制。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和《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門在組織領導、資金投入、政策傾斜方面拿出具體舉措,制定工作方案,研究細化配套措施、實施辦法和行動方案,加強對貫徹落實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
三是構建適合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評價體系。兼顧現代科學基本要求和中醫藥自身特點,堅持宏觀和微觀結合,定性和定量結合,形成科學的評價體系。完善符合中醫醫院實際的醫院管理指南、中醫藥特色評價指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等。建立傳統評價指標與現代臨床評價指標并行、融合的中醫臨床評價體系。完善對中醫臨床專業人員以臨床醫療醫技水平、實踐操作能力和工作業績為主的職稱評聘、技能鑒定等制度。建立注重中醫理論指導、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科研規劃、組織、驗收等管理機制和評價體系。
建立健全適合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和制度機制是一項全局性、戰略性、系統性的重大工程,需要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揮基層首創精神,補短板、強弱項、揚優勢、激活力。建議發揮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等示范帶動作用,通過先行先試不斷探索總結和豐富經驗成果,轉化成為可復制可推廣的樣板和標桿,推動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