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根據《國家旅游局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推進中醫藥健康旅游發展的合作協議》,2015年11月17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旅游局聯合下發了《關于促進中醫藥健康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指出,中醫藥健康旅游對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健康服務需求、加快中醫藥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促進旅游業轉型升級、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提出要按照“突出特色、市場主導、多元發展、管理規范”的總體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市場主導、政府扶持,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加強管理、規范發展”的基本原則,力爭到2020年,中醫藥健康旅游人數達到旅游總人數的3%,中醫藥健康旅游收入達3000億元,在全國建成30個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200個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企業(基地)、中醫藥健康旅游綜合體;到2025年,中醫藥健康旅游人數達到旅游總人數的5%,中醫藥健康旅游收入達5000億元,在全國建成50個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500個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企業(基地)、中醫藥健康旅游綜合體;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的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企業和知名品牌。 《指導意見》提出了開發中醫藥健康旅游產品、打造中醫藥健康旅游品牌、壯大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開拓中醫藥健康旅游市場、創新中醫藥健康旅游發展模式、培養中醫藥健康旅游人才隊伍、完善中醫藥健康旅游公共服務、促進中醫藥健康旅游可持續發展等八項重點任務。 根據《指導意見》,下一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旅游局將聯合開展“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