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況
為充分發揮“互聯網+醫療服務”在疫情防控形式中的優勢作用,規范公立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行為,維護患者與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做好財務管理工作,促進“互聯網+醫療服務”新模式的長遠發展,指導地方做好相關工作,按照《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關于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431號)、《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財政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當前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醫保發〔2019〕79號)等有關要求,我委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公立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及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主要內容
《通知》共包括4部分:
第1部分提出“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相關管理要求。明確了10項“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規范了醫療機構開展相關服務的收費行為。
第2部分提出“互聯網+醫療服務”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要求。明確了不同主體在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過程中的利益分配關系、收入確認原則、財務處理及票據處理要求等。
第3部分提出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后的工作量統計要求。明確了邀請方和受邀方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后,醫療機構內部和整體區域范圍內的工作量統計標準。
第4部分附件明確“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內容,依據是《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及《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中臨床準入的相關技術要求。
相關鏈接:關于做好公立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及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