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
你院《關于申請“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空調系統及相關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的請示》(京中東方字〔2019〕1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修改后的初步設計及概算方案。
二、工程建設地點位于北京市豐臺區方莊芳星園一區六號東方醫院院內。
三、主要建設內容為空調系統(包括新風系統)和配套的強弱電設施設備更新,拆除和恢復性室內裝修改造,更新改造區域建筑面積為15397平方米。工程概算總投資2387萬元,由我局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和醫院自籌共同解決。
四、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為項目建設單位,劉金民同志為項目責任人。請你院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概算管理暫行辦法》《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實施綜合監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建設程序開展工作,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從嚴控制建設規模和標準,確保不突破批復的總投資概算。
此復。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