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關于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鍋爐房及換熱站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請示》(中科基〔2018〕8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保障醫院供熱安全,減少污染廢棄物排放,節約能源,原則同意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修改后、由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的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鍋爐房及換熱站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方案。
二、工程建設地點位于北京市朝陽區花家地街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內。
三、主要建設內容為鍋爐及其附屬配套設備更換、鍋爐房裝修改造,氣體報警、燃氣管道更換,鍋爐房內、病房樓內、門診樓內、急診地下室內換熱站更換。核定總投資概算1074萬元,資金來源為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和醫院自籌資金共同解決。
四、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為項目建設單位,朱立國同志為項目責任人,請你院加強對望京醫院指導,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概算管理暫行辦法》《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實施綜合監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建設程序開展工作,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從嚴控制建設規模和標準,嚴格按照批復的初步設計和概算方案,組織開展下一步工作。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