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局直屬(管)各單位: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實施全國中醫藥行業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工程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中醫藥規財函〔2013〕219號),為進一步提高中醫藥行業財務管理能力,我局于近期啟動第三期全國中醫藥行業會計領軍(后備)人才選拔培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培養目標
為適應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求,進一步提高中醫藥行業經濟管理水平和中醫醫院財務管理水平,培養造就一批具有中醫藥行業戰略眼光、管理創新意識、政策研究能力的高水平會計領軍人才隊伍。
二、培養對象及條件
培養對象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
(二)在各省(區、市)中醫藥系統、直屬(管)單位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或財務部門(含預算、資產、審計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財務骨干,重點是中醫醫療機構中的財務負責人。
(三)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具有經濟管理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豐富的財務工作經驗,具有開拓創新意識、組織協調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
(四)年齡不超過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報考當年當月),十分優秀的,條件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
三、選拔程序
領軍人才培訓對象的選拔工作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財務司統一組織,選拔程序如下:
(一)申報。申請者按要求填寫《全國中醫藥行業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申請表》,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連同申請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加蓋公章),逐級報所在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由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對申請者的申報條件進行復核,原則上要求于2018年2月28日前將最終名單統一匯總后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財務司(實行限額申報,原則上每省不超過10人)。
(二)筆試。選拔筆試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財務司委托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統一組織命題、考試,考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時間初定2018年4月中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將提前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官網發布,并委托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通知到申請人。
(三)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擇優錄取和相對均衡原則,每省(區、市)原則上至少2人進入面試(筆試成績未進入總排名前2/3的不能進入面試)。同時,依據報考人員總分排序,按照錄取名額(1.5: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名單將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官網公布,并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選拔面試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財務司委托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統一組織,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面試時間初定2018年5月中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將提前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官網發布。
(四)確定培養對象。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合計(各占總成績50%),按照擇優錄用和爭取每省有1名會計領軍(后備)人才的原則,依據成績高低,于2018年6月中旬前確定培訓對象名單,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官網公示,并書面通知到培訓對象及其所在單位。
四、培養周期、規模及費用
培訓周期為3年,培養規模為60人。培養分為集中培訓和跟蹤管理兩部分,其中集中培訓2年,共4次,每次10天。集中培訓采用專題講座、專題研討、案例討論、論壇等形式,跟蹤管理采用網絡學習和學員自學相結合的形式。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建立中醫藥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信息庫和學員檔案,定期了解學員完成培訓后崗位、職稱以及職務等變化情況,對學員實行動態跟蹤管理。
培養經費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承擔,培養期間差旅費按差旅費有關規定回原單位報銷。
五、考核管理與使用
堅持“培養與使用相結合”的指導思想,建立與國家、省、市有關人才使用部門的溝通合作機制,加強與學員所在單位的溝通,積極推薦使用優秀人才。
經培養合格的會計領軍(后備)人才,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聯合頒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證書;可推薦其申報相關學術專業委員會,優先參加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組織的科研、管理、學術等活動。
六、聯系方式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財務司
聯系人:孫書焰 黃橙紫 全洪松
聯系電話:010-59957662/7665/7817
傳真:010-59957664
電子郵箱:yscw@satcm.gov.cn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聯系人:劉瑋
聯系電話:010-64505133
電子郵箱:liuw@mail.n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