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負責中央財政、基建、項目等資金的安排監管。 3.組織協調中藥資源普查。 4.參與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5.參與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政策的研究。 6.指導中醫藥統計工作,擬訂中醫藥統計調查制度并" />
起草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辦部門預、決算和財務、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有關重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