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中醫藥相關政策研究,進一步完善評估體系,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現向社會公開征集開展相關課題研究。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研究課題
(一)中醫藥發展核心指標研究(課題經費20萬元,編號GZY-GCS-2017-053)
1、研究要點:結合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形勢,綜合分析中醫藥發展現狀特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新特點,與時俱進,研究提出中醫藥發展核心評價指標,能夠科學、全面反映發展現狀,預測研判發展趨勢,支撐中醫藥發展頂層設計,指導具體工作落實。
2、提交成果:中醫藥發展核心指標研究報告。
(二)《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課題經費20萬元,編號GZY-GCS-2017-054)
1、研究要點:《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是“十三五”時期中醫藥領域貫徹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具體體現,《規劃》已印發實施。為做好《規劃》落實,及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結合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中醫藥資金績效評價等工作情況,開展《規劃》中期評估,科學規范評價《規劃》執行情況。
2、提交成果:《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
(三)中醫藥綜合統計制度研究(課題經費10萬元,編號GZY-GCS-2017-055)
1、研究要點:按照《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對中醫藥發展的頂層設計要求,針對中醫藥統計制度不健全、統計體系不完備的現狀,研究建立中醫藥綜合統計制度,促進中醫藥綜合統計工作常態化運行,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規劃、科學決策提供數據支撐,構建完整、系統的中醫藥特色統計指標和統一標準的中醫藥統計制度。
2、提交成果:中醫藥統計指標體系及中醫藥統計制度研究報告。
二、對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的要求
(一)課題研究工作要符合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發展中醫藥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聚焦推動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以及《中醫藥法》實施。圍繞中醫藥發展核心指標、《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及中醫藥綜合統計,研究提出有深度有質量的政策研究報告。
(二)課題研究工作要堅持改革思維和創新意識,突出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廣泛開展調查研究,立足國情社情民情,著力解決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突出問題,研究提出相關課題的總體思路構想。
(三)課題研究工作要注重成果轉化,研究成果既要具有適度前瞻性,更要具有可操作性,為中醫藥領域政策體系建設和制定出臺重大政策提供理論技術支撐。
(四)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財務司所有。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根據自身研究優勢,精心組建課題組,由中醫藥政策研究領域有較豐富經驗的研究人員組成,課題組成員要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理論素養,以及較好的業務素質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課題組負責人須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并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組織和指導課題研究實施全過程,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二)申報材料要如實填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財務司研究課題申報書》。申報書需由牽頭申報人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一式3份寄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財務司規劃投資處(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郵編100027),信封上請注明“申報中醫藥發展相關研究課題”字樣。同時將電子版發至litianwei@satcm.gov.cn,并在郵件主題中注明“申報課題-申報單位名稱”。
(三)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11月27日(以郵戳日期為準)。
(四)規劃財務司將組織力量對研究課題申報書進行評審,擇優遴選課題承擔單位。最終結果將于12月中旬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門戶網站公布,并與入選委托研究單位簽訂正式合同,撥付相應研究經費。
(五)對最終沒有合適入選單位承接的課題,由規劃財務司根據課題涉及領域提出承擔單位。
四、課題執行時間
課題執行時間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3月。課題承擔單位應在2018年3月30日前提交課題最終研究成果(5份正式研究報告及報告簡本,1份電子文檔)。
五、其他事項
聯 系 人:李天偉、劉路華
聯系電話:010-59957658,59957661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財務司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