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開局管單位“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會議,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有關精神,全面動員和部署我局治理“小金庫”和" />
(2009年5月13日)
同志們: 今天召開局管單位“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會議,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有關精神,全面動員和部署我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 我們一定要提高認識、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對“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學習、全面落實國強副部長關于對局直屬(管)單位“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批示精神,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 衛生部結合近期工作實際情況,還同步開展了財務檢查工作。我局經研究,也決定同步在局直屬(管)事業單位開展財務檢查工作(包括財務規范性檢查、預算執行情況檢查和中央厲行節約措施監督檢查),以進一步規范局直屬(管)單位財經秩序,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杜絕違法違規問題,加強預算執行進度和力度。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小金庫”治理工作。 日前,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9〕18號),剛才在旸同志向大家作了傳達。中央成立了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中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為牽頭部門,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為成員單位。4月24日,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全國“小金庫”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面動員和部署全國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小金庫”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局辦公室迅速起草了工作方案,衛生部副部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國強4月27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局要高度重視并全力落實“小金庫”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其要求,突出自查自糾和重點抽查核心環節,突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主抓的責任制。同意所提方案,抓緊部署落實,務求取得實效。”5月7日再次批示:要求“在開展 ‘小金庫’專項治理的同時開展財務檢查,目的在于不僅要糾正查處各種違紀違規行為,而且要推進加強財務工作、健全財務制度,嚴格財務管理”。 為落實中央國務院的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和王國強副部長的批示精神,全面完成“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任務, 建立完善專項治理工作機制,我局決定成立局治理“小金庫” 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專項治理工作。組長由我(馬建中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王志勇、姜在旸、王先峰同志擔任;日常工作機構設在辦公室(財務司)規劃財務處,武東同志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小金庫”治理,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 “小金庫”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小金庫”的主要表現形式包括: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上下級單位之間互轉資金、假發票騙取資金等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等。 “小金庫”和不規范財務行為,不僅導致會計信息失真,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造成國家財政收入和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且違背了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扭曲了市場對資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宏觀調控的能力,影響了經濟平穩輕快發展。“小金庫”和不規范財務行為,也極大地危害中醫藥事業的健康發展。 因此,各單位必須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高度出發,從全面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保持經濟平穩輕快發展、保障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保障我局財務工作正常運行的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對“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的認識。 (三)“小金庫”治理和財務規范性檢查,是實現從源頭上懲治和預防腐敗,加強作風建設的必要要求。 電視電話會議上中紀委領導指出:“小金庫”的存在,已成為社會上鋪張浪費、奢靡享受、違法亂紀的重要資金來源,誘發和滋生了一系列的腐敗現象,嚴重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妨礙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危害黨和國家的建設事業。 此次我們在局直屬(管)單位范圍內同步開展財務檢查工作,就是要把深入開展治理工作與進一步加強局機關和局管單位作風建設更好的結合起來,大力發揚艱苦奮斗精神,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資金與資源用在中醫藥事業發展急需的方面;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經秩序,杜絕違法違規問題,并促進各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四)“小金庫”治理和財務規范性檢查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財稅體制等改革的必要要求。 “小金庫”和不規范財務行為的問題存在與蔓延,從某種程度上講也是與現行收入分配制度、財稅體制等改革正在推進,管理不到位有關系。中央通過專項治理,將全面研究分析現行制度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漏洞,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進一步深化財政、金融、國有資本運營管理體制改革。局 直屬(管)各單位應在此次 “小金庫” 治理和財務檢查(尤其是自查自糾)工作過程中,進一步完善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和資金管理,合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庫”和加強財務管理的長效機制。這也是我局同步開展財務檢查工作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按照“有序、有力、有效”要求,堅決完成 “小金庫” 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 全面完成 “小金庫” 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任務,必須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要求,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我局工作安排部署和時間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把握關鍵環節,工作深入細致,堅決查處和糾正各種形式的“小金庫”和不規范財務行為。 衡量“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是否收到實效,關鍵看自查自糾是否真實全面糾正問題,重點檢查是否認真查處典型案例,整改落實是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結合我局實際,應該重點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準確理解治理范圍。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有關精神,2009年專項治理的范圍限定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主要考慮到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擁有的行政權力、國有資源、財政資金比較集中,監督管理不力,就有可能產生“小金庫”問題。所以,中央要求國家機關與直管單位要先行一步,做出表率,積累經驗。 二要科學把握工作重點。“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核心環節是自查自糾與重點檢查。我局自查面必須達到100%,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單位檢查面不低于40%。因此,我局一方面鼓勵各單位自查、支持自查、依靠自查,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充分發揮各單位的積極性、自覺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突出重點,對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局領導小組要安排全面檢查。就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而言,事業單位是重點;就財政補助和經費自理事業單位而言,財政補助特別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重點;就我局重點檢查對象而言,科研、醫療、以及出版社、報社、雜志社等單位是重點。 希望各單位(尤其是有二級院所和直屬醫院的中國中醫科學院)要按照中辦發18號文和我局工作方案要求,認真分析和科學把握專項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的重點,迅速制定本單位工作方案,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及重點抽查工作。 三要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這次“小金庫” 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在政策上有三個突出的特點:一是鼓勵自查自糾。凡自查自糾的問題實施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的政策。其目的也是為了盡量把問題解決在自查自糾階段。二是嚴懲頂風違紀。對于繼續設立“小金庫”,要先免去有關領導的職務,再根據黨紀政紀的處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三是鼓勵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根據查出并已入庫的稅款或收繳財政的“小金庫”資金數額,給予獎勵。局辦公室會后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四要把小金庫專項治理與財務檢查結合起來。這次“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與局預算執行管理、財務規范狀況、規范津補貼、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銀行賬戶管理、厲行節約措施監督檢查等專項工作結合起來進行。 三、切實加強對“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相關要求,各單位應遵循分級負責、分口把關的原則,統籌安排、精心組織,認真做好“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首先,要健全組織機構。中央成立了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我局也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各單位都要抓緊成立組織,制定方案,確保機構到位、確保人員到位,工作到位,責任到位。迅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其次,要完善協調機制。單位治理檢查工作的有關機構要主動加強同我局有關單位的溝通和聯系,加強對方案制定、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案件移送、宣傳報道、信息溝通等工作的督促指導和組織協調,建立起分工明確、配合有力、資源共享、運轉順暢的治理工作協調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和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有關紀律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典型,對有關責任人員及時做出處理;財務、審計部門要搞好重點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和違反財經法律法規問題的處理工作;宣傳部門要協調做好宣傳工作等。 第三,要廣泛宣傳發動。要及時宣傳、解疑釋惑,使廣大職工及時了解專項治理的重要意義、工作部署、政策要求和工作進展,營造出關注和支持“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的良好氛圍。 四、幾點要求 (一)各單位要明確政策,深入動員,爭取把問題解決在自查自糾階段。 這次專項治理和財務檢查局黨組要求,自查自糾覆蓋面要達到100%,不留死角,重點檢查要達到40%。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小金庫”和財務不規范問題的嚴重危害性,堅決糾正存在的各種問題,要立足于自查自糾,立足于建章立制,規范財務行為,立足于教育,使我們警鐘常鳴,防病于未然。 希望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一定要重視和組織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努力把問題解決在自查階段。 (二)依法依紀,寬嚴相濟。 鼓勵自查是這次治理的一個突出特點,中央為此專門明確了相應的從寬處理政策。在鼓勵自查自糾、從輕從寬的同時,各單位要加強情況報告、信息溝通,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時匯總上報。 這里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要對自查自糾情況完全負責,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及報表要由單位主要領導簽名確認,其目的就是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我局要堅決果斷地查處違紀違規典型,有選擇地公開曝光,發揮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對在治理工作中走過場、弄虛作假、拒不糾正等的單位,將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建立長效機制。 在“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過程中,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改革創新。各單位要針對檢查發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制定有關制度法規,完善管理,強化制約;創新管理機制和體制,加快建立并完善長效機制,在源頭上防止并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杜絕違法違規財務行為發生。在此基礎上,更加注重日常監管,不斷加大對“小金庫”的日常治理力度和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同志們,“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意義重大,任務艱巨。各單位要按照這次會議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政治意識、責任意識,進一步提高自覺性、主動性、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求真務實的作風和改革創新的精神,扎實做好自查自糾工作,為深入推進我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