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概況
1.主要職能
2.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門預算表
1.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2.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6.部門收支總表
7.部門收入總表
8.部門支出總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概況
一、 主要職能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為衛生計生委管理的國家局。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參與國家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
(二)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規劃、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結構布局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擬訂各類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執行。
(三)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擬訂有關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
(四)負責指導民族醫藥的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擬訂民族醫醫療機構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執行。
(五)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參與制定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的扶持政策,參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
(六)組織擬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參與指導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參與擬訂各級各類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
(七)擬訂和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管理國家重點中醫藥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
(八)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的責任,組織開展對中醫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提出保護中醫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議,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
(九)組織開展中醫藥國際推廣、應用和傳播工作,開展中醫藥國際交流合作和與港澳臺的中醫藥合作。
(十)承辦國務院及衛生計生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5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備注 |
1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本級 |
一級預算單位 |
2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離退休干部辦公室 |
二級預算單位 |
3 |
中國中醫科學院本部 |
二級預算單位 |
4 |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5 |
中國中醫科學院針灸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6 |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臨床基礎醫學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7 |
中國中醫科學院基礎理論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8 |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藥信息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9 |
中國中醫科學院醫學實驗中心 |
三級預算單位 |
10 |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國醫史文獻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11 |
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 |
三級預算單位 |
12 |
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 |
三級預算單位 |
13 |
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 |
三級預算單位 |
14 |
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生部 |
三級預算單位 |
15 |
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 |
三級預算單位 |
16 |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 |
二級預算單位 |
17 |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 |
二級預算單位 |
18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機關服務局 |
二級預算單位 |
19 |
中華中醫藥學會 |
二級預算單位 |
20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 |
二級預算單位 |
21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傳統醫藥國際交流中心 |
二級預算單位 |
22 |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 |
二級預算單位 |
23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臺港澳中醫藥交流合作中心 |
二級預算單位 |
第二部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5年部門預算表
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5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的說明
一、 關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5年公共預算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2015年部門收入總預算808038.9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7888.34萬元,事業收入697462.24萬元,事業經營收入403.17萬元,其他收入12133.91萬元,上年結轉151.24萬元。
2015年部門支出總預算808038.90萬元。其中,外交支出601.50萬元,教育支出14.4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73056.58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6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558.69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05191.8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891.37萬元,結轉下年1664.53萬元。
二、 關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5年公共預算收入情況的說明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5年公共預算收入808038.9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7888.34萬元,占12.11%;事業收入697462.24萬元,占86.32%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403.17萬元,占0.05% ;其他收入(含下級單位上繳收入)12133.91萬元,占1.50%;上年結轉151.24萬元,占0.02%。

三、 關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5年公共預算支出情況的說明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5年公共預算本年支出808038.9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44975.90萬元,占92.20%;項目支出61398.47萬元,占7.60%;結轉下年1664.53萬元,占0.20%。

四、 關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5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的說明
(一)財政撥款預算規模變化情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5年財政撥款預算數97888.34萬元,占2015年收入總計808038.90萬元的12.11%。2015年財政撥款預算數比2014年財政撥款執行數增加9061.18萬元,增加10.20%,主要原因是2015年教育支出、事業單位離退休、其他中醫藥支出預算增加。
(二)財政撥款預算具體使用情況。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7888.34萬元,比2014年財政撥款執行數增加9061.18萬元,增加10.20%,主要原因是2015年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中醫藥支出預算增加。具體情況如下:
1、教育(類)普通教育(款)2015年年初預算數為14.40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10.80萬元,增加300%。主要是2015年招收的港澳臺研究生人數增加,專項補助經費也相應增加。
2、科學技術(類)應用研究(款)2015年年初預算數為45729.66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10067.66萬元,增加28.23%。主要是2015年度預算新增中醫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研究、中成藥生產投料飲片質量均一控制技術研究、與臨床病癥相關的確有療效常用中藥炮制技術與配伍減“毒”研究等項目,相應增加預算。
3、科學技術(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2015年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主要是2014年追加產業升級與發展支出項目資金800萬元,2015年年初預算無此項目,減少率為100%。
4、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015年年初預算數為266.92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106.13萬元,增加66.01%。主要是因為2015年圍繞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管理改革,中醫藥行業開展相關科技業務的整合、提升等管理工作,相應增加科技業務管理費預算。
5、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2015年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主要是2014年追加產業升級與發展項目資金2600萬元,2015年年初預算無此項目,減少率為100%。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5年年初預算數為8685.36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2867.86萬元,增加49.30%。主要原因是2015年離退休人員數量有所增加、規范津補貼等,相應增加預算。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15年年初預算數為641.02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170.86萬元,增加36.34%。主要原因同上。
(2)事業單位離退休2015年年初預算數為8001.66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2664.37萬元,增加49.92%。主要原因同上。
(3)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2014年年初預算數為42.68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32.64萬元,增加324.93%。主要原因同上。
7、醫療衛生(類)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款)2015年年初預算數2278.3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177.23萬元,增加8.44%。主要是2015年機關工作人員經費有所增加,相應增加有關預算。具體情況如下:
(1)行政運行2015年年初預算數1441.44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142.73萬元,增加10.99%。主要原因是2015年機關行政人員數量有所增加、規范津補貼等,相應增加預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5年年初預算數804.14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34.50萬元,增加4.48%。
(3)機關服務2015年年初預算數32.72萬元,與2014年執行數持平。
8、醫療衛生(類)公立醫院(款)2015年年初預算數18850.08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減少2377.99萬元,減少11.20%。主要是減少了一次性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1)中醫(民族)醫院專項2015年年初預算數18850.08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減少333.08萬元,減少1.74%。主要是2014年追加廣安門醫院基建項目。
(2)其他公立醫院支出2015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主要是2014年度根據規劃實施國家臨床重點專科項目,2015年年初預算無此項目,減少率為100%。
9、醫療衛生(類)中醫藥(款)2015年年初預算數5802.12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1830.19萬元,增加46.08%。具體情況如下:
(1)中醫(民族醫)藥專項2015年年初預算數3585.72萬元,與2014年執行數相比增加204.19萬元,增加6.04%。主要是2015年度預算新增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模式探索研究、中醫藥信息化建設、中醫藥國家戰略研究等項目,相應增加預算。
(2)其他中醫藥支出2015年年初預算數2216.4萬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加1626萬元,增加275.41%。主要是2015年度預算新增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相應增加預算。
五、關于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提高“三公經費”預算約束力,確保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規模比上年只減不增。2015年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464.0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24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23.08萬元,公務接待費10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本級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374.0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2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93.08萬元,公務接待費81萬元),均與2014年“三公經費”預算數、預算執行數一致。
(二)中國中醫科學院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9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4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0萬元,公務接待費2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和公務接待費與2014年預算數、執行數一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比2014年預算數減少20萬元。
六、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5年局本級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41.44萬元,較2014年預算增加140.55萬元,增長10.8%。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5年財政部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5613.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4563.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27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780.0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各單位共有車輛148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1輛、中管干部用車4輛、一般公務用車12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輛、其他用車9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111臺(套)。
201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34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14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5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865.00萬元;納入績效評價試點的項目4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000.00萬元。2015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4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5519.19萬元;納入績效評價試點的項目5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775.0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外交(類):主要用于國際組織捐贈、國際組織會費支出;
(二)教育(類):主要用于招收港澳臺及華僑生補助經費;
(三)科學技術(類):主要用于公益性科研院所科研業務費、機構改革專項啟動費、科研樓維修及一般設備購置等;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醫療衛生(類):主要用于醫療衛生管理事務、公立醫院(中醫醫院和民族醫醫院)、中醫藥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類):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七)住房改革支出(類):包括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指無房和未達標住房補貼)。其中:
住房公積金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過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近20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津貼等;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提租補貼是經國務院批準,于2000年開始針對在京中央單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發放的補貼,中央在京單位按照在職在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人均月補貼90元。
購房補貼是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的規定,從1998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后,房價收入比超4倍以上地區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從2000年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從1999年陸續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企業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確定。在京中央單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于完善在京中央單位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規定的標準執行,京外中央單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政策規定和標準執行。
三、“三公經費”
三公經費主要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