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辦發〔2015〕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2015年4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12部門編制的《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2015-2020年)》(國辦發〔2015〕27號)。4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國辦發〔2015〕32號)。《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2015-2020年)》和《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分別是我國第一個關于中藥材保護發展和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的國家級規劃,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中醫藥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必將對中醫藥事業全面協調發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為切實做好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好學習宣傳,統籌推進貫徹落實
各地中醫藥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兩個《規劃》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主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要與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戰略部署和一系列指示結合起來,統籌推進,抓好落實。要全面把握《規劃》的內容和要求,深刻認識《規劃》實施對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升全民健康素質和水平、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做好《規劃》實施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密切結合本地中醫藥工作實際,進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點,明確目標,分解任務,落實責任,確保《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二、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目標任務
一是各地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按照《規劃》要求,積極爭取當地黨委和政府支持,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形成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做好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的銜接。
二是各地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根據《規劃》精神和部門職責分工,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本地區貫徹落實《規劃》的實施方案,將《規劃》確定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逐級逐項分解細化,明晰責任主體和工作要求,明確目標任務、分工進度和保障條件,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取得實效。
三是各地中醫藥管理部門要積極探索,創造性開展工作。要根據《規劃》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任務要求,在實踐中深入探索推動解決中藥材保護發展和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重點難點問題的途徑和方法,不斷完善落實《規劃》的組織領導、規劃統籌、溝通協調機制。
四是各地中醫藥管理部門要認真做好《規劃》宣傳工作,積極引導媒體宣傳報道,不斷總結和推廣各地貫徹落實《規劃》的經驗和做法,及時宣傳《規劃》實施取得的進展和成效,爭取社會各界的重視和支持,為《規劃》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加強監督檢查,保障規劃實施效果
要建立健全實施《規劃》的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和評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各地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大督查力度,突出督查重點,創新督查方式,豐富督查手段,加強對《規劃》實施效果的評估和跟蹤分析。
各地要積極爭取當地分管省領導和衛生計生委的領導和支持,主動匯報貫徹落實意見和措施,積極協調和爭取各相關部門的支持,努力爭取將《規劃》中的有關指標和主要任務列入當地年度工作計劃和政府績效考核體系。要認真總結經驗,發現和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的問題,保證《規劃》部署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并及時將貫徹落實情況報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聯合有關部門對《規劃》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評估,通報有關情況,將重要進展向國務院報告。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