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以下簡稱第六" />
國中醫藥辦人教函〔2017〕1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各中醫專業學位授予單位: 為做好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以下簡稱第六批繼承工作),繼承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培養中醫藥骨干人才,我局組織制定了《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實施方案》(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方案》是開展第六批繼承工作的指南和依據,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有關單位、中醫專業學位授予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并貫徹落實。 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開展指導老師和繼承人的推薦、審核工作,并根據《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和繼承人名額分配表》(附件2)確定的名額數進行遴選,不可超額推薦。推薦的指導老師和繼承人不得參加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岐黃工程)2017年中醫優秀人才項目。 三、2017年7月31日前,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將《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申報表》《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繼承人及專業學位申報表》和《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和繼承人基本情況表》(附件3)各1份,報送我局人事教育司師承繼教處,并同時將電子版發送電子郵箱scjjc@satcm.gov.cn。 四、相關表格可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http://www.satcm.gov.cn/)下載。 五、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師承繼教處 聯 系 人:曾興水 張欣霞 聯系電話:010—59957647 電子郵箱:scjjc@satcm.gov.cn
附件: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