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醫二[1999]75號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關于委托對武進市“全國農村中醫工作
先進縣(市)”建設進行評審驗收的函
江蘇省中醫管理局:
你局關于申請對武進市“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建設進行評審驗收的報告收悉。經研究,特委托你局組織進行正式評審,并請在評審工作中注意下列事項:
1、要嚴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評審驗收方案》和《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評審驗收細則》(國中醫藥[1995]13號),全面地總結、評價該縣創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的成績和經驗。
2、評審驗收工作請在1999年11月底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你局商有關方面確定。評審工作結束后請速將有關材料報送我司。
3、評審驗收組成員由你局負責組織,以你省的有關專家為主,并請邀請安徽省的兩位專家參加;安徽省的專家由你局與安徽省中醫管理局商定。
4、在評審驗收工作中要切實做到客觀公正、廉潔高效、實事求是,注重實效,不講排場,不搞形式主義。
5、在評審驗收工作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司二處聯系,電話:010-65914966。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
抄報:本局局領導。
抄送:安徽省中醫管理局,江蘇省武進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