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辦發〔2005〕6號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組織申報2005年度中醫藥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局直屬單位:
根據人事部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項目的有關規定,為鼓勵中醫藥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將在國外學習知識與技術用于中醫藥
的研究中,我局今年繼續進行中醫藥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工作。現將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項目申報工作要求
項目申報工作要求嚴格質量,好中選優,確保資助工作的質量和
效益。要把項目申報和資助與科技創新結合起來,與培養高層次人才結合起來,鼓勵留學回國人員開展高水平課題研究開發工作。
二、 申報項目重點
重點支持對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臨床療效提高和中藥產業發展有較大意義的項目。
三、 申報人員條件
申請資助經費的留學人員必須是實際主持和從事中醫藥研究的、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的在職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在國外留學(研究)一年以上,原則上是2001年12月底以后回國工作(非教育系統)的留學人員。近3年度已獲得我局留學回國項目資助的人員不再申請課題。
四、 申報項目類別
申報項目不需申請人進行重點、優秀、啟動等類別的填報,由我組織專家評審后,按重點、優秀、啟動等不同項目分類報送人事部或由我局分類資助。
五、 項目申報要求
1.研究目標要明確。中醫基礎研究要以產生中醫藥新觀點、
新學說、新理論為目標,課題研究要有科學合理明確的工作假說;中醫臨床研究應以中醫有治療優勢的病種和疑難重癥為對象,以產生新方法、新方案、新診療設備等為目標;中藥研究應針對目前中藥科研、安全用藥和生產中存在的關鍵共性基礎性科學和技術問題,開展研究。
2.要有較好的前期工作基礎。
3.要盡可能將在國外學到的先進技術方法用于課題研究之中。
4.方案設計合理,技術路線清晰可行。
5.經費預算和進度安排合理。
6.課題知識產權歸屬清晰。
六、 申報時間及方法
各地區、各單位在接到本通知以后,即可組織本地區、各單位中
醫藥留學人員進行申報工作。《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可從中國留學人才信息網上下載(網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 )或復印;在對申報材料匯總、審核后,于2005年4月10日前將下列材料報送我局科技教育司中醫科技處(不受理個人申報項目),過期申報的不予受理。
1.各地區和單位的申報函。
2.《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一式四份。
3.《中醫藥留學人員申報項目補充材料》一式四份。
4.本地區和單位近年來中醫藥留學人員資助項目落實情況報告
七、 其他要求
各地區和單位在認真組織做好今年項目申報工作的同時,要參照局級課題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本地區和本單位近4年來,中醫藥留學人員所資助課題進行全面檢查,可請各課題按局級課題執行、完成情況報告表填寫有關內容(格式要求請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上下載,網址http://www. satcm.gov.cn )。
通過檢查明確每項課題的工作狀態。仍在執行的課題,要說明進展情況,并作出明確的評價(好、中、差);完成的課題要將取得突出成果進行匯總。同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歸納。以上內容請形成書面報告,在報今年課題申請書的同時一并報我局科技教育司。
聯系電話:010-65914971 65063322-6704
聯 系 人:陳夢生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白家莊東里13號
郵政編碼:100026
附件:1.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
2.中醫藥留學人員申報項目補充材料
二○○五年三月二日
主題詞:科技 項目 通知
抄送: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05年3月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