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繼教委發〔2005〕1號
關于公布2005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05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實施工作,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申報、認可辦法》、《2005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審定原則》和我局中醫藥繼續教育中心工作,我委組織有關專家對519項2005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申報項目進行了評審,現將通過評審的391項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予以公布(見附件1),請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將項目執行完畢。
為監控各項目的執行情況,我委將不定期對部分項目進行抽查,并請各項目主辦單位于項目執行后20日內將《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匯報表》(見附件2)和《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學員調查表》(見附件3)經隸屬部門上報我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作為我委評審次年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的參考。
各省級中醫藥繼續教育主管部門或局直報單位要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于2005年12月1日前將全年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的工作總結報送我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朝陽區白家莊東里13號,郵編:100026)。
附件:1.2005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
2.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匯報表
3.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學員調查表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抄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工作領導協調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
抄送: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衛生部科技教育司、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