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關于驗收全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李時珍陵園的請示(鄂衛中函〔2008〕16號)收悉。經過專家組的考察,認為蘄春李時珍陵園基本達到了全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 />
國中醫藥函〔2008〕305號
湖北省中醫藥管理局: 你局關于驗收全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李時珍陵園的請示(鄂衛中函〔2008〕16號)收悉。經過專家組的考察,認為蘄春李時珍陵園基本達到了全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標準,同意通過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定湖北蘄春李時珍陵園作為全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以下簡稱“基地”) 二、湖北蘄春李時珍陵園修建于1987年,陵園由四賢牌坊、本草碑廊、紀念館、藥物館、百草藥苑、墓冢六部分組成。1982年,被國務院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7年,被命名為“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2006年被列入“基地”建設單位以來,湖北蘄春李時珍陵園加強了文物征集和展品調整,重新規劃了百草苑,開展了一系列活動,較好地發揮了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的作用。 三、你局和蘄春縣按照基地建設的要求制訂了基地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嚴格的保護措施。2008年6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在《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決定》中明確表示支持蘄春李時珍陵園的“基地”建設。蘄春縣政府將建設李時珍陵園作為“醫藥興縣戰略”的重要內容之一,為傳承與弘揚中醫藥文化提供了很好的環境與氛圍。 四、希望你局進一步加強與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協調,共同對“基地”的建設進行指導和管理,真正把湖北蘄春李時珍陵園建設成特色鮮明、內涵豐富的中醫藥文化展示場所和教育基地。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