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璐琦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實施名醫堂工程,推進健康鄉村建設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是2021年6月17日,我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聯合印發了《“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將名醫堂工程納入,明確提出以中國中醫科學院等優勢中醫機構和團隊為依托,分層級規劃布局建設一批名醫堂。目前已委托中國中醫科學院開展名醫堂工程試點建設研究,圍繞《“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所明確的目標、要求,加強頂層設計,開展研究論證,編制試點建設方案。
二是國家衛生健康委積極推進基層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2018年投入資金6.6億元,實施基層遠程醫療建設試點項目,依托中日友好醫院設立國家衛生健康委基層遠程醫療發展指導中心。此外,采取多種措施推進“互聯網+”醫學人工智能基層應用服務,加快國家級基層衛生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十三五”期間,我局啟動了中醫館健康信息平臺建設,為基層中醫館提供辨證論治、知識庫等信息化服務,推動提升服務能力。
三是2015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要遵循基層衛生工作實際,建立以醫療服務水平、質量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為核心的人才評價機制。一些地方探索實行“縣招縣管鎮用”,鼓勵建立“人才池”制度,編制和人才可在全縣統一調配和流動;云南、四川、陜西等省份在基層醫療機構崗位設置上增加了高級和中級崗位的比例,并增設了基層高級崗位,職稱英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廣東省規定基層緊缺專業人才在基層連續工作10年可直接認定為副高級職稱。2018年《關于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保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統籌平衡與當地縣區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平的關系,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擴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分配自主權。2021年2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明確提出按照服務人口的1‰左右比例,以縣為單位每5年一次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編制總量,允許統籌使用,用好用足空編。推進基層醫療機構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可采取面試、直接考核等方式,適當放寬標準公開招聘。要求落實職稱晉升和傾斜政策,優化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崗位設置,按照政策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落實鄉村醫生各項補助,提高收入待遇,做好參加養老保險工作。天津等地已建立退休高年資醫師到基層機構駐點機制。
下一步,我局一是繼續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溝通,加大對中國中醫科學院的指導,積極推進名醫堂工程進展。二是制定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進一步強化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繼續推進中醫館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到2022年,基本實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全部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三是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推動印發實施《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