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富春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大力推進中醫藥職業教育發展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規定:國家完善中醫藥學校教育體系,支持專門實施中醫藥教育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發展。我局歷來高度重視中醫藥職業教育發展,注重發揮中醫藥職業教育在中醫藥健康服務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全國中醫藥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推動中醫藥專業設置和優化布局、研究制定中醫藥專業教學標準、頂崗實習標準、實習實訓標準、教學資源庫建設等,著力推動中醫藥職業教育改革發展。
一、關于擴大中醫藥職業教育招生規模,構建中醫藥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建議
(一)目前,中職中醫類專業施行備案招收,每年由開設中醫類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提出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和我局備案后招生,招生計劃每年9000人左右。高職中醫類專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要求,根據行業需求,嚴格控制高職醫學類專業招生規模,重點為農村基層培養助理全科醫生。中藥類及其他健康服務類專業需要根據產業發展情況,按照供需平衡的總體要求,合理確定招生規模。截止2018年,全國高職院校共開設中醫藥相關專業點402個,招生4.2萬余人。
(二)為適應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修訂高職學校專業目錄時,在農林牧漁大類中設置了中草藥栽培技術專業,在醫藥衛生大類中設置了中醫學、中醫骨傷、針灸推拿、中醫康復技術、中醫養生保健、中藥學等專業,在食品藥品與糧食大類中設置了中藥生產與加工、中藥制藥技術等專業。此外,在部分專業增設了中醫護理、中醫養生旅游、中醫健康管理、中醫營養與食療等專業方向,著力完善中醫藥職業教育專業體系。
(三)結合中醫藥職業教育發展實際,指導中醫藥職業院校探索適應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鼓勵中職學校與高職院校探索開展“3+3”分段培養、中職學校與應用型本科教育“3+4”分段培養、高職院校與應用型本科教育的“3+2”分段培養,5年制高職學校與應用型本科教育“5+2”分段培養等模式,著力打通中醫藥中職、高職和本科教育“立交橋”。
二、關于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的建議。
(一)積極指導中醫藥職業院校產教融合發展,緊密對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發展等需求,創新學校中醫藥類各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支持院校深化校企合作,采取訂單定向培養的方式,為企業培養滿足生產、經營、管理需要的各方面人才。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鼓勵中醫藥職業院校選派教師赴醫院或企業頂崗鍛煉,支持學校選聘企業技術骨干、技能大師等參與教育教學、教材建設、課程設計等,推動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人才培養目標與行業要求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
(二)推進醫學類專業現代學徒制試點。2015年起教育部分三批布局了558個現代學徒制試點。其中,來自地方政府、行業和學校的49家試點單位,在臨床醫學、護理、中醫學等醫藥衛生大類專業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重點探索現代學徒制的人才培養模式和管理制度。
三、關于找準專業發展定位,合理調整專業設置的建議。
(一)《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要求中等職業學校設置專業應注重結合自身的專業優勢,重點建設與學校分類屬性相一致的專業,以利于辦出特色,培育專業品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明確要求高校設置高職專業應緊密圍繞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實際需求,注重結合自身的辦學優勢,重點發展與學校辦學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專業。
(二)鼓勵學校結合自身優勢,根據中醫藥產業發展需要,優化調整專業結構,積極推進中藥材種植、中藥生產與加工、中藥制藥、中醫養生旅游、中醫養生保健等專業建設。同時,發揮全國中醫藥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等專家組織作用,研制發布中醫藥健康服務行業、中醫醫療服務行業人才需求與職業院校專業設置指導報告,指導職業院校提升專業設置與中醫藥產業發展的匹配度。
下一步,我局將會同教育部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繼續豐富和完善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形式,推進現代學徒制試點,深化訂單式培養,深化師資隊伍共建機制。進一步完善職業學校畢業生直接升學和繼續學習制度,探索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貫通的人才培養模式,開展中等職業教育與本科教育貫通招生。鼓勵學校將職業技能等級標準等有關內容有機融入專業課程教學,鼓勵學生通過專業學習及培訓,取得社會認可度高的多類職業技能證書。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