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芬等11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完善能中會西全科醫生培養模式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局與國家衛生健康委高度重視全科醫生培養工作,積極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8〕3號)等文件,持續推進全科醫生人才隊伍建設。截止2018年,已累計支持各地招收培養全科專業住院醫師5.6萬余人、助理全科醫生1.7萬余人、全科轉崗培訓12萬余人、招收培養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5萬余人。
一、關于在院校教育中設置全科醫學專業的建議
全科醫學專業為臨床二級學科,全科醫學是臨床醫學生學習的重要內容。從國際經驗以及醫學人才成長規律來看,醫學院校本科教育階段一般只設置臨床醫學專業,以利于為臨床醫學生打下堅實、寬厚的醫學基礎,全科醫學的培養主要通過畢業后醫學教育完成。因此《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未設置全科醫學專業。根據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對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新專業,需經高校申報、高校主管部門召開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織會議審議、教育部學科發展和專業設置專家委員會評審通過后,由教育部正式批準設置。教育部支持有條件的高校按程序申報相關專業。目前,部分高校已經成立了全科醫學院(系)、全科醫學教研室等全科醫學教學組織,加強在校生的全科醫學教育。此外,在教育部頒布的本科臨床醫學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中明確提出,臨床醫學專業學生要掌握全科醫學基本知識,課程計劃中必須安排全科醫學、康復醫學、健康教育和心理學等課程。下一步,我局將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共同推動全科醫學教育,指導高等醫學院校開設全科醫學概論等必修課程,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高校成立全科醫學系或全科醫學學院,為醫學生畢業后從事全科醫療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關于明確全科醫學執業方向的建議
根據《執業醫師法》和《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我國醫師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和公共衛生四類,并按照相應類別注冊執業。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醫考辦對醫師資格考試改革工作整體部署,自2016年起,在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體系增設“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類別,不分中醫西醫兩類,中醫藥內容占考試比例30%。注冊類別為“臨床和中醫”,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對全科醫學執業注冊管理進行了有益探索,目前全國已有82877人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下一步,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全科醫生中醫藥知識技能培養培訓,推動全科醫生強化中西醫技術的結合與應用。
三、關于規范全科醫生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的建議
2012年原衛生部聯合教育部印發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標準(試行)》(衛科教發〔2012〕48號),明確西醫全科住院醫師須在中醫科進行1個月輪轉,掌握常用中成藥的適應證,熟悉常用中醫適宜技術,了解中醫全科醫學概論、中醫基礎理論在臨床實踐的運用、中醫診斷思維和治療的基本規律及技巧、臨床常見癥候的辨證施治方法等,加強西醫全科住院醫師的中醫知識。下一步,我局將配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專家認真研究代表意見,進一步優化培訓方式和內容,強化全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將中醫藥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
四、關于健全全科醫生工作激勵機制的建議
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對改革完善全科醫生薪酬制度、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全科醫生聘用管理辦法、拓展全科醫生職業發展前景、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全科診所、增強全科醫生職業榮譽感提出了若干重要改革舉措,全面提高全科醫生職業吸引力。目前,全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均已制定出臺本地區實施方案。下一步,我局將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全科醫生使用激勵機制改革,指導各地抓好工作落實,加大對全科醫生的培養、使用與激勵。
五、關于開辦診所和多點注冊執業的建議
《中醫藥法》第十四條規定“舉辦中醫診所的,將診所的名稱、地址、診療范圍、人員配備情況等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對中醫診所的設立進行了改革創新。2017年9月,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4號)。2014年,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委局共同發布《關于印發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衛醫發〔2014〕86號),允許臨床、口腔和中醫類別醫師多點執業。2017年2月,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了《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3號),將醫師執業地點由過去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修改為“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省級或者縣級行政區劃”,執業醫師的注冊地點為省級行政區域,執業助理醫師的注冊地點為縣級行政區域,實現“一次注冊、區域有效”。醫師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以合同(協議)為依據,確定一家主要執業機構進行注冊,其他執業機構進行備案,執業機構數量不受限制。2019年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五部門發布《關于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意見》,提出鼓勵符合條件的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專科或全科診所等創新性改革措施,2019年-2020年將在10個城市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