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青英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中醫師承可持續發展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中醫藥師承教育是獨具特色、符合中醫藥人才成長和學術傳承規律的教育模式,是中醫藥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逐步建立健全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2018年2月我局印發了《關于深化中醫藥師承教育的指導意見》,積極構建師承教育與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有機結合,貫穿中醫藥人才發展全過程的中醫藥師承教育體系,基本建立內涵清晰、模式豐富、機制健全的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力爭到2025年,師承教育在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中的作用充分發揮,師承教育指導老師隊伍不斷壯大,以師承教育為途徑的中醫藥人才培養模式不斷豐富,基本實現師承教育常態化和制度化。
近年來,我局也在積極推動中醫藥師承教育相關人才培養項目,遴選了973名指導老師和1946名繼承人,開展了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建設了90個國醫大師傳承工作室、100個全國名中醫傳承工作室、1063個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851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64個中醫學術流派傳承工作室,有力地推動了中醫藥師承教育工作,培養了一批中醫藥學術經驗繼承人。
下一步,結合師承教育工作的現狀,在推進中醫藥師承教育方面,我局將重點推進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發展與院校教育相結合的師承教育。推動師承教育與院校教育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進中醫藥經典理論教學與臨床(實踐)相融合,支持國醫大師、名老中醫藥專家、中醫學術流派代表性傳承人“進課堂”傳授學術思想和臨床(實踐)經驗。鼓勵有條件的中醫藥院校開設中醫藥師承班,逐步實現將師承教育全面覆蓋中醫藥類專業學生。探索師承教育制度與學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銜接的政策機制,進一步完善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與中醫專業學位銜接政策。
二是加強與畢業后教育相結合的師承教育。發揮師承教育在畢業后教育中的作用,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畢業后教育制度,建立具有中醫特色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模式,將師承考核作為中醫住院醫生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的重要內容。試點開展以傳承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與臨床經驗,提升中醫醫師專科診療能力與水平為主要內容的中醫醫師專科規范化培訓。
三是推進與繼續教育相結合的師承教育。在省級及以上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中設置師承教育專項和師承教育專項學分,逐步將師承教育專項學分作為中醫藥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與聘用的重要依據。參加省級以上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經考核合格,符合職稱晉升有關規定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高一級職稱。鼓勵中醫藥專家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中醫藥繼續教育活動。醫療機構開展繼續教育和師承教育的質量評價將作為醫院等級評審與綜合考核等的重要內容。繼續實施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等人才培養專項推動師承教育。探索以學術共同體為特征的師承教育資源的共享模式,加強師承教育的相互交流。
四是支持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中藥的師承教育。鼓勵臨床醫學專業人員以師承教育學習中醫。規范非醫藥類人員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中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及其相關配套文件等有關規章準則規定執行。支持經多年實踐、確有專長的中醫(專長)醫師,通過師承方式傳承其獨特技術專長。
五是加強師承教育指導老師隊伍建設。支持符合師承教育指導老師條件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師承教育,履行指導老師的責任和義務。制定不同層級指導老師的遴選條件和準入標準,建立健全指導老師隊伍,逐步實現指導老師認證管理。建立完善師承教育指導老師激勵約束機制,支持國家級師承教育指導老師優先被推薦評選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省級師承教育指導老師優先被推薦評選省級名中醫。積極支持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開展學術傳承活動,并在師承教育中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六是加強師承教育考核管理。結合不同師承教育的模式與特點,制定相應的考核及出師管理辦法。規范指導老師和師承人員自主開展的師承教育,采取指導老師評價、或現場陳述回答、或實踐操作等不同方式進行出師考核,并將出師的師承人員名單在本區域內予以公布并提供查詢。
七是加強師承教育制度建設。建立貫穿中醫藥人才發展全過程的中醫藥師承教育體系,推進師承教育與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相結合。完善傳統師承教育模式,結合現代科技發展師承教育新模式。加強中醫藥師承教育內涵、外延及政策研究,探索建立師承教育與執業注冊、表彰激勵、專業學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職稱評定等相銜接的政策機制,建立健全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