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臨床病證診療規范研究是提高中" />
近日,為了建立一個符合中醫藥理論、分類科學、內容詳盡、便于操作、符合國家標準體系的規范化中醫臨床診療方案,吉林省中醫藥管理局啟動了中醫臨床病證診療規范制訂工作。 中醫臨床病證診療規范研究是提高中醫臨床療效、規范中醫診療行為、促進中醫學術發展、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推進中醫藥繼承創新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作為祖國傳統醫學,中醫藥注重從整體聯系角度、功能角度、運動變化角度來把握生命規律和疾病演變,在實踐中體現了個性化辨證論治、求衡性防治原則、人性化治療方法、多樣化干預手段和天然化用藥取向,因而深受廣大人民群眾青睞,但臨床診斷標準制訂相對滯后,在治療方案和療效評價體系上也亟待完善。 為做好診療規范研究工作,吉林省中醫藥管理局在中醫藥科技項目招標指南中,規定了第一批擬組織制定診療規范的常見病、多發病病名,明確研究和制訂要求,在全省范圍內組織招投標,經過專家評議,擇優資助,最終確定30個病種為本次診療規范研究制訂的主要病種。 為確保診療規范研究制訂工作的順利開展,吉林省中醫藥管理局召開了診療規范研究與編寫工作啟動會,成立了吉林省中醫臨床病證診療規范研究和編寫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組。以科研課題的形式,聘請專家設計了詳細的研究路線和編寫體例,明確了研究制訂原則。要求科研人員遵循“突出中醫藥特色優勢、以中醫為主,能中不西”和安全有效、簡便適用的原則,貫徹中西醫結合的方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醫臨床診療術語疾病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等相關規范,以臨床常見病、多發病為主,結合全省中醫臨床工作實際,考慮臨床診斷治療的實用性,研究制訂吉林省中醫臨床病證診療規范,用于指導全省中醫醫療機構中醫臨床工作,逐步規范全省中醫臨床醫生診療行為,保障臨床安全,提高臨床療效。 本次研究編寫主要內容包括:病名注釋、診斷依據、證候分類、治療方案、護理指南、注意事項、療效評定七個部分。編寫語言要求準確、簡潔、科學、規范。 相信隨著診療規范研究和編寫工作的開展,將現代臨床醫學診斷標準與古老的中醫藥辨證施治診療方法有機結合,會讓中醫藥學在新時期煥發出祖國醫藥文化的無窮的獨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