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決定在市州、縣(市、區)衛生局加掛中醫藥管理局牌子
近日,為加強全省中醫藥事業管理,推進中醫藥強省建設,省政府決定在全省各市州、縣(市、區)衛生局加掛中醫藥管理局牌子,稱“XX市州、縣(市、區)中醫藥管理局”。為理順內部管理職責,各市州、縣(市、區)中醫藥管理局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相應內設機構,承擔中醫藥行政管理工作。
這是繼2004年6月批準設立省中醫藥管理局、2007年5月批準成立省中醫藥工作廳際協調小組以來,省政府在加強中醫藥工作領導和管理機構建設方面又一重大決策,以此來推動建立自上而下完善的中醫藥行政管理體系,保證黨和國家中醫藥方針政策及省委、省政府關于中醫藥強省建設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吉林省中醫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