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中醫醫院信息系統建設,提升醫療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日前通知決定開展中醫醫院信息化示范單位評選工作。全國縣級以上(含縣級)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均可申報評選。" />
為進一步規范中醫醫院信息系統建設,提升醫療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日前通知決定開展中醫醫院信息化示范單位評選工作。全國縣級以上(含縣級)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均可申報評選。 通知稱,示范單位須滿足以下申報條件:中醫藥特色突出,中醫優勢顯著,服務功能完善,管理科學規范,具有良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成立信息化領導小組,具有信息化建設規劃、實施方案以及穩定、必備的專項經費投入;設有專門信息管理部門,賦予信息化建設和運行管理具體職能,有專業化的信息技術人才隊伍;信息化建設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及規范要求,包括信息系統建設相關標準、軟件工程標準、信息安全規范、衛生信息相關標準和基本功能規范、中醫藥信息標準和信息化建設基本規范等;信息系統基礎設施較好,系統功能模塊成熟、完整,且穩定運行兩年以上,具有一定先進性和實用性,可推廣性強;信息化建設符合中醫藥特點,突出中醫業務流程,涵蓋中醫服務功能。 通知明確,每省推薦兩家醫院作為申報單位。國家中醫藥局特別指出,確定中醫醫院信息化示范單位時,要兼顧中西部地區和不同級別醫院,原則上要有一定比例的二級醫院。國家中醫藥局將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的申報醫院進行評審,由局示范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中醫醫院信息化示范單位。申報工作截止日期為2009年6月30日。(記者楊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