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3日全國中醫藥工作會議上,衛生部副部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從十個方面就今年中醫藥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他指出,今年是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貫徹落實《若干意見》的關鍵之年。做好2011年中醫藥工作,意義十分重大。
深化醫改,推進《若干意見》全面貫徹落實
一、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中,以完善中藥基本藥物使用政策為重點,加強對中藥基本藥物的宣傳,鞏固和擴大實施范圍,加強配備和使用管理;做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部分)》中藥品種遴選;開展中藥飲片質量標準和價格、生產供應保障、配備使用管理等專題研究。
二、在推進公立中醫醫院改革試點中,以建立有利于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的體制機制為重點,開展中醫藥服務財政補償試點;推進中醫臨床路徑的實施,探索按病種收費等中醫藥服務收費方式改革。
三、在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中,重點抓好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中提高使用中醫藥有關費用補償比例、城鎮醫保中提高中醫藥服務項目報銷比例政策的落實。
四、在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方面,重點抓好中醫藥服務內容的落實,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中的中醫藥服務考核,推進中醫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綜合配套試點工作。
五、在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中,開展中醫醫療資源配置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建設規劃研究,抓好縣級公立中醫醫院改造建設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中醫科、中藥房建設。
提高城鄉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
一、加強對農村、社區中醫藥工作的指導和管理,組織開展農村、社區中醫藥工作評價,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綜合服務區建設試點,開展縣(市)衛生局局長中醫藥工作培訓。
二、加大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力度,抓好培訓基地建設,加強師資培訓,實施分層分類推廣,強化工作督導和效果評估,探索鼓勵運用適宜技術的激勵機制,提高推廣應用效果。
三、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抓好鄉村醫生中醫專業學歷教育,繼續推進農村具有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納入鄉村醫生管理。
四、抓好重點專科(病)與農村特色專科建設,開展中醫優勢病種臨床協作中心建設,制定并推廣中醫臨床診療方案和臨床路徑。
五、強化中醫醫院管理,深入開展中醫醫院管理年活動;修訂中醫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評審標準,完善評價、監測、預警和警示制度;加強中醫護理工作,繼續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
六、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重點促進中醫藥科室規范化建設,落實中醫藥服務基本要求。
七、重視民間醫藥的挖掘整理、總結提高、推廣利用,制定完善掌握民間醫藥技能人員發揮作用的相關政策措施。
提高中醫藥科研能力
一、推進中醫藥傳承研究。做好第三批400本中醫古籍整理出版,建立信息數據庫和珍貴古籍名錄,適時開展古籍普查登記;繼續加強名老中醫研究型傳承,提煉并推廣成果;繼續加強基礎理論研究;抓緊做好民族醫藥文獻整理,完成一批重要文獻的校勘、注釋和出版,篩選并推廣民族醫藥適宜技術。
二、加強中醫藥臨床科研體系建設。以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為重點,加強科技能力和平臺建設,建立開放協作機制。完善傳染病、慢病非傳染性疾病防治科研體系組織模式和運行機制,促進臨床科研緊密結合;深化重點研究室內涵建設,在具有優勢資源和特色技術的重點單位特別是中藥企業建設一批重點研究室。
三、促進成果轉化和推廣。發揮技術轉移機構作用,總結推廣在重大疑難疾病、常見病及針灸、中藥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繼續會同發改委實施好現代中藥高技術產業發展專項,促進中藥產業提高技術水平。
四、推進中藥資源普查,完善實施方案并開展試點,加強中藥種質資源庫建設。
五、做好重大研究項目規劃與論證,積極爭取“十二五”科技支撐,開展面向社區基層的集成性研究;繼續組織實施973中醫專題,著力研究重大基礎理論問題;啟動行業專項,深化防治慢病非傳染性疾病的研究。
六、完善科技組織管理模式和機制,強化科研質量管理,建設科技信息服務、臨床研究倫理審查等公共平臺,建立健全專家咨詢體系。
提升中醫藥人才隊伍素質
一、強化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師承教育,重點抓好第四批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學科帶頭人培養、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和中醫學術流派傳承工作室建設。
二、推進中醫類別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和規范化培訓,抓好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試點工作。
三、加強重點學科建設,制定實施《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中長期規劃》,抓好新一輪重點學科建設項目實施,推動重點學科共享管理平臺建設。
四、促進中醫藥職業教育發展,研究制定中等中醫藥院校和中醫藥高職高專轉型、開展職業教育的政策措施;規范中醫藥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做好職業技能鑒定。
五、強化中醫藥繼續教育,發揮中醫藥優勢學科繼續教育基地、城市社區和農村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示范基地作用,提高繼續教育質量和覆蓋率。
提高中醫藥防治
重大傳染病和應急救治能力
一、在進一步完善中醫藥參與衛生應急工作機制的基礎上,加強中醫藥應急救治體系建設,建立一支中醫藥基本功扎實、臨床實踐經驗豐富、掌握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救治知識和技能的中醫藥專業技術隊伍。
二、抓好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基地建設,提高中醫醫院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救治能力。
三、完善中醫藥防治重大傳染病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治技術方案,做好傳染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加強中醫藥應對新發、突發傳染病防治臨床科研體系建設,健全中醫藥參與重大傳染病防治應急網絡和科研響應機制。
四、繼續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等傳染病的中醫藥防治,抓好擴大中醫藥治療艾滋病項目規模的任務落實。
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
全面總結“治未病”健康工程實施情況,做好服務效果評價,扎實推進工程的實施。
一、以構建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提供體系為立足點,擴大試點范圍,重點推進區域性試點工作。
二、以完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技術體系為著眼點,進一步加強服務技術方法及相關產品研究開發,形成服務項目,建立服務規范,探索實施慢性病“治未病”菜單式服務。
三、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為著力點,制定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機構、人員的管理制度,探索將中醫預防保健服務與公共衛生服務有機結合的途徑與措施,研究服務項目設立、收費標準、醫保政策等鼓勵措施。
四、加強宣傳和知識普及,促進廣大群眾進一步了解中醫“治未病”理念和中醫預防保健知識。
推動中醫藥文化傳播
一、進一步打造“中醫中藥中國行”這一品牌,深入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推進中醫藥服務深入基層、惠及千家萬戶。
二、加強中醫藥知識及文化傳播網絡建設,抓好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組織中醫藥文化科普專家巡講,推動中醫藥文化科普創意產品的開發。
三、推進中醫藥機構文化建設,做好中醫醫院中醫藥文化建設試點工作。
四、完善新聞發布制度,及時發布中醫藥行業重大新聞。加強與主流媒體合作,做好正面引導,擴大社會影響。
五、做好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加大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保護力度。
推進中醫藥規范化建設
一、加快推進《中醫藥法》立法進程,深化立法中的重大問題、關鍵問題研究,積極配合衛生部做好草擬稿修改完善,爭取盡快經衛生部審議后報國務院。
二、加快中醫藥標準化建設,編制實施“十二五”中醫藥標準化發展規劃,研究確定中醫藥標準體系框架,加強對中華中醫藥學會等相關團體組織研究制定標準的組織指導,完善中醫藥標準化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推進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試點)建設,完善支撐體系。
三、加快推進中醫藥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并實施信息化發展規劃。參與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加強信息標準規范制訂,加大信息技術培訓與推廣,推進公共衛生信息資源的共享。
四、進一步加強監督工作,以規范中醫醫療服務市場為重點,完善監督機制,改進監督方法,提高監督水平。
推進高層次中醫藥國際交流合作
一、開展中醫藥國際發展戰略研究,明確新時期發展思路、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
二、充分認識標準化在推進中醫藥走向世界中的戰略地位,夯實推進中醫藥標準國際化進程的基礎,加強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等的合作,積極參與WHO國際疾病分類傳統醫學部分的制定,積極支持ISO中醫藥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
三、加強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合作,爭取中醫古籍列入世界記憶遺產代表作名錄;落實“南寧宣言”,推進中國-東盟傳統醫學合作;加強與歐盟協調,推動中醫藥進入歐盟市場。
四、加強雙邊合作,落實政府間協議,深化與美國、法國、新加坡等國家的合作。同時,加強和指導民間交流與合作。
五、推進中醫藥科研國際合作,圍繞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重點病種和中藥標準建設,在新技術引進、方法學研究、中藥標準等方面加強交流合作。
六、繼續開展中醫藥文化海外傳播,探索中醫藥文化國際交流形式和方法。在貿易談判中推動中醫藥服務貿易。
七、加強中醫藥對外合作基地和外向型專家隊伍建設。
八、深化與港澳臺地區交流合作,落實內地與港澳中醫藥合作協議,推動港澳地區中醫藥服務發展;落實海峽兩岸合作協議,促進實質性合作。
深入扎實地開展創先爭優活動
加強黨建、創先爭優,是全面推進中醫藥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政治動力和組織保障。要緊緊圍繞深化醫改和全面貫徹落實《若干意見》,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
一、要繼續深入學習、提高認識,進一步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和黨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來,為深入持續地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要結合醫改任務和《若干意見》的貫徹落實,開展公開承諾、領導點評、群眾評議等活動,激發調動廣大黨員干部的積極性,履職盡責,把受人民群眾歡迎的中醫藥工作干得讓人民群眾更加滿意。
三、通過各種宣傳方式,大力宣傳和弘揚中醫藥系統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營造比學習、比工作、比奉獻和學先進、趕先進、當先進的良好氛圍。
四、要結合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和“三項建設”,著力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干部的能力,確保中醫藥事業科學發展。(記者任 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