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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出通知,決定開展“十二五”重點專科建設工作,擬在“十一五”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基礎上,再遴選一批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專科建設項目,并開始申報。 政府舉辦的地市級以上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綜合醫院以及縣級三級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均可申報。申報民族醫專科項目,放寬至縣級醫院。此外,具有一定規模的非政府舉辦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也可申報。而“十一五”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和國家臨床重點專科(中醫專業)建設項目不再申報。 申報項目包括肺病科、脾胃病科、腦病科等29項。申報條件規定,申報醫院在2010年中醫醫院管理年活動檢查評估關鍵性指標整改后不合格者不予申報;申報科室要中醫(民族醫)特色突出,臨床療效顯著;申報項目所在科室近兩年內無二級以上醫療事故;申報單位有專科建設規劃和具體措施;科室中醫藥特色優勢明顯;申報醫院為非政府舉辦的,實際開放床位數不少于150張。(記者高新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