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3月4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總結“十二五”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工作的基礎上,起草了《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征求意見稿)》,要求到2020年,力爭完成使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能夠提供10項以上中醫藥技術服務等總體目標。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和《中醫藥健康服務規劃(2015-2020年)》等對中醫藥(含民族醫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此次《行動計劃》 的總體目標為:到2020年,力爭使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能夠提供10項以上中醫藥技術服務,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7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5項以上中醫藥技術服務;80%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立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國醫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占同類機構診療總量力爭達到30%,并在“十三五”期間有明顯提升。
《行動計劃》要求,進一步推動基層中醫藥各項政策落實。包括推動落實醫保和新農合對中醫藥服務的鼓勵政策,推動落實政府對縣級公立中醫醫院投入補償政策,鼓勵和規范中藥飲片與中藥制劑使用,推動落實社會力量在基層辦中醫政策等。
《行動計劃》指出,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功能,切實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基層中醫藥特色優勢服務能力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