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們提出的關于珍稀瀕危中藥資源保護及可持續發展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珍稀瀕危中藥資源廣泛運用于臨床各種急慢性疾病的治療,是我國中藥資源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局認為珍稀瀕危藥用動植物資源應堅持“科學保護、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我局與有關部委高度關注珍稀瀕危中藥資源問題,具體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關于完善中藥材資源保護的政策法規體系,加強珍稀瀕危中藥材資源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保護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對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實行動態監測和定期普查,建立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種質基因庫,鼓勵發展人工種植養殖,支持依法開展珍貴、瀕危藥用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繁育及其相關研究。”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正在積極推進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工作,為修訂完善《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奠定相關工作基礎。
近年來,針對瀕危藥用野生動植物野外資源不足、藥用原料枯竭的情況,國家林業局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系列專項管理規定,在明確要求大力恢復麝類、賽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類等珍稀瀕危藥用野生動物野外資源的基礎上,還對上述資源緊缺的天然麝香、賽加羚羊角、穿山甲、稀有蛇類等多種藥用野生動物產品庫存原料實行標準化封裝、調控年度消耗量、僅限中醫藥使用、專用標識等規范原料入藥的管理措施。
國家林業局于2015年下發了《關于切實加強野生植物培育利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林護發[2015]7號),進一步鼓勵和引導以藥用植物為主體的瀕危野生植物人工培植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和優化產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一大批具有相當規模的瀕危藥用植物繁育基地已經形成。國家林業局還通過舉辦賽加羚羊、麝類等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繁育研討會等多種方式強化技術支撐,積極推動藥用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基地建設,在全國形成了麝類、熊類、稀有蛇類、紅豆杉等多種藥用動植物穩定人工繁育種群。有效緩解了野外保護壓力,實現了由利用野外資源向利用人工繁育資源為主的戰略轉變,也為中醫藥發展提供了珍貴中藥原料。
二、關于將中藥材資源納入國家戰略資源范疇管理,加強珍稀瀕危中藥材資源的進出口管理
為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資源,扶持國內中醫藥發展,國家林業局嚴格禁止出口野外所獲的天然麝香、肉蓯蓉等瀕危動植物中藥材原料、提取物以及稀缺資源的人工繁育所獲麝類等瀕危動物中藥材原料。
對于建議中提出的加強中藥材原料和提取物出口管理問題,商務部認為根據中藥材稀缺程度對中藥材及其提取物出口實行分級限制,對保護珍稀瀕危中藥資源有積極作用。但對中藥材原料和提取物實行出口管理,需要綜合考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世貿組織規則的要求。
三、關于完善中藥資源動態監測信息和技術服務體系的運行機制,監管珍稀瀕危中藥材質量和價格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通過組織開展全國中藥資源普查試點工作,支持包括:1個中心平臺、28個省級中心(省級中藥原料質量監測技術服務中心)、65個監測站的中藥資源動態監測體系建設,擬形成實時掌握我國中藥材的產量、流通量、價格和質量等變化趨勢的長效機制。目前,28個省級中心和65個監測站基礎條件已經基本建設完畢。部分監測站運營良好,初步實現創收。研發了“中藥資源動態監測系統”,搭建了監測體系運行服務平臺,28個省級中心和65個監測站通用該系統,集中對190種藥材品種進行每周一次價格調查、每月一次流通量調查。后續,我們將進一步提升中藥材質量檢驗檢測服務的能力,完善中藥資源動態監測體系的運行機制。在此工作基礎上,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中藥材質量和價格等的監督管理,促進中藥產業的健康發展。
四、關于加強瀕危中藥人工繁育或替代品研究
2011年至2016年,商務部每年均向社會公開發布項目申報指南,針對70個常用大宗和30個瀕危稀缺品種,通過工業轉型升級資金支持優勢中藥工業企業在道地產區建設中藥材規范化、規模化、產業化生產基地。6年來共扶持了約220個中藥材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和10個中藥材生產服務平臺項目,項目總投資約150億元,撥付中央財政支持資金約10億元。通過項目實施,有效增加了一些常用大宗藥材短缺品種產量,穩步擴大了瀕危稀缺藥材的人工種植面積和養殖數量,有力促進了中藥材良種繁育、病蟲害防治、采收加工和質量控制等生產技術應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依托中國中藥協會開展“藥用瀕危動物保護與利用研究”,擬通過對包括犀牛等藥用瀕危動物的現狀調研,厘清我國瀕危動物藥用的基本情況,進一步明確在我國中醫藥應用瀕危動物的歷史和價值,提出保護和發展藥用瀕危動物資源規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與有關部委協調溝通,逐步完善中藥資源保護的政策法規體系,加強中藥資源動態監測體系建設,強化資源合理配置和資源利用規范管理,加大珍稀瀕危中藥材的人工繁育及替代品研究,推動瀕危中藥材資源在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用藥需求。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