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關于充分發揮民族醫藥特色適宜技術在患者康復方面作用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少數民族醫藥是中醫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在幾千年生產生活實踐和與疾病做斗爭中逐步形成并不斷豐富發展的醫學科學。扶持少數民族醫藥事業發展,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既定方針。
我局歷來重視少數民族醫藥特色適宜技術的推廣應用。2010年,設立公共衛生專項“民族醫藥文獻整理及適宜技術篩選推廣”。通過項目建設,搶救和規范整理了140項少數民族醫藥適宜技術,共培訓基層醫師1.69萬人次,服務患者23.77萬人次,提升了基層少數民族醫藥防病治病能力。7個省(區)將79項適宜技術納入本地醫保目錄,體現了少數民族醫藥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并對緩解少數民族地區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發揮了積極作用。
近兩年,我局為加強民族醫醫療技術的規范、應用和推廣,還開展了民族醫醫療技術的整理工作,篩選出一批安全、有效、規范、經濟、符合倫理的少數民族醫醫療技術,制訂了相應的操作規范,并在民族醫醫療機構推廣應用。同時,我局還開展了民族醫診療規范的制修訂工作,制定了41個民族醫診療方案和臨床路徑,將民族醫特色診療技術納入診療方案中,有力促進了少數民族醫藥特色診療技術方法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推廣應用,提高了基層醫療機構少數民族醫藥服務能力。
2016年印發的《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中明確提出“大力推廣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一是加大適宜技術推廣力度。各省(區、市)要依托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省級基地,5年內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轄區內每個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縣級基地(主要為縣級中醫醫院、下同)推廣10類5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為每個縣級基地培訓至少10名縣級師資,每人掌握6類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每個縣級基地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45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各縣(區、市)要依托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縣級基地,5年內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轄區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10類3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為每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培訓1名適宜技術推廣人員,每人掌握4類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6類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7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4類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二是建立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機制。各地要落實適宜技術推廣責任制,縣級基地要指定至少10名、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至少要指定1名適宜技術推廣人員,負責縣級區域內和本機構內適宜技術推廣工作,做到人員相對固定;要建立適宜技術推廣考核獎懲機制,將適宜技術推廣工作與縣級中醫醫院評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結合起來,并將考核結果與適宜技術推廣人員年度績效分配、評先評優掛鉤。要積極發揮中醫藥行業協會(學會)以及民營醫療機構在適宜技術推廣中的作用”。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加強對少數民族醫藥特色適宜技術的整理、挖掘和推廣應用力度,推動其在疾病防治特別是慢性病康復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感謝您對少數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關注,我局將積極吸納您的建議,努力協同有關部門,采取更加切實有力的措施,繼續推進少數民族醫藥事業發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